第 4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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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分路供電給照明燈具及用電器具,包括以電動機驅動之用電器具者,應足以供電給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規定計算之負載。
分路設置之最少數量應由負載計算總和,及所設分路額定決定;所設分路應足以供電給裝接之所有負載。任一個分路裝接之負載不得大於第三十八條規定之最大值。
住宅場所之分路設置應符合前二項規定,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廚房、餐廳或類似區域應分別設有一個以上二十安培小型用電器具插座專用分路供電。
二、洗衣機或乾衣機用出線口應設有一個以上二十安培專用分路供電。但該分路供電給位於陽台之負載,且符合前條第一款第一目規定者,得供電給陽台插座出線口。
三、浴室插座出線口應設有一個以上十五安培以上專用分路供電。但該分路供電給單一浴室,且符合前條第一款規定者,得供電給浴室內其他用電器具。
四、住宅場所室內總面積在七十平方米以下者洗衣機或乾衣機與浴室之插座出線口,得共用同一專用分路;廚房、餐廳或類似區域與客廳之插座出線口亦得共用同一專用分路。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分路(branch circuit)要怎麼配、配幾條」。核心觀念:分路的容量必須撐得住它要供電的負載,負載算法依第36、37條,單一分路能掛多少負載的上限看第38條。再來針對住宅,額外規定幾個「專用分路」的硬性要求。
實務重點
- 分路容量 ≥ 計算負載:照明、一般器具、含電動機驅動的器具,分路都要算得進去,依36/37條把負載算出來,分路額定要夠用。
- 分路最少數量:由「負載計算總和」加上「所設分路額定」一起決定。簡單說就是總負載除以單路可承載量,分路數量要足以涵蓋全部裝接負載。
- 單路上限看第38條:任一分路掛的負載不得超過第38條規定的最大值,不能把一條路塞爆。
- 住宅專用分路(必背):
- 廚房、餐廳或類似區域:要有 1個以上 20A 小型器具插座專用分路。
- 洗衣機/乾衣機出線口:要有 1個以上 20A 專用分路;符合前條第一款第一目者,該分路可兼供陽台插座。
- 浴室插座出線口:要有 1個以上 15A(含)以上專用分路;若只供單一浴室且符合前條第一款,可兼供該浴室內其他器具。
- 小宅放寬:室內總面積 70 m² 以下,洗衣/乾衣機與浴室插座可共用同一專用分路;廚房/餐廳/類似區域與客廳插座也可共用同一專用分路。
注意事項
- 「專用分路」就是這條路只給指定用途,不能隨意併入其他一般插座或照明,設計迴路表時要標清楚。
- 廚房/餐廳那組是 20A,浴室是 15A 以上,兩個門檻不一樣,別搞混。
- 放寬條款(共用分路)有面積門檻 70 m² 與「符合前條相關款目」的前提,要先確認前條(第44條)條件成立才能用,不能只看面積就併路。
- 負載計算與單路上限要回去查第36、37、38條,本條沒有列出那些數字,配電設計時務必以那幾條的實際數值為準。
- 洗衣/乾衣兼供陽台、浴室兼供其他器具都是「但書」例外,預設仍是專用,除非確實符合但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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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