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5 條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的是「連續責務電動機」的過載保護(P2)。注意:過載保護跟短路/接地故障保護(分路過電流保護)是兩回事——過載是針對長時間輕度過電流(馬達卡住、負載過重、起動失敗導致繞組過熱),短路是針對瞬間大電流。本條講的是前者,核心目的是防止馬達繞組長期過熱燒毀。
條文依馬達容量(超過1HP / 1HP以下)、起動方式(自動/手動)、固定/非固定,分別給出不同的保護選項與整定上限值。
實務重點
1. 超過1HP 馬達(第一款)——分開式過載保護整定上限(以銘牌滿載電流為基準):
- 負載係數(SF)≥1.15:125%
- 銘牌溫升≤40°C:125%
- 其他馬達:115%
這就是現場選熱動電驛(OL relay)或設定電子式過載整定值的依據。負載係數高或溫升餘裕大的馬達,本身耐熱能力較好,所以允許整定到較高的125%。
2. Y-△起動的特別標示要求: 採Y-△起動時,過載元件通常裝在繞組相電流路徑上,不承受全部滿載電流,因此保護裝置選定/設定值對應銘牌電流的百分比必須明顯標示在馬達上,避免後人誤判整定。
3. 整合式積熱保護器(內建熱保護)跳脫上限——以第258條滿載電流為基準:
- 滿載電流 ≤9A:170%
9A 至 20A:156%
20A:140%
電流越小的馬達允許百分比越高,因為小馬達熱時間常數短、低電流時繼電器精度與起動電流關係不同。
4. 控制回路連動的關鍵要求: 若電磁開關(啟斷裝置)與馬達分開裝設,而控制回路由馬達內建積熱保護器控制——當積熱器動作切斷控制回路時,分開裝設的啟斷裝置必須能自動切斷馬達負載電流。也就是內建熱保護不能只切控制訊號卻切不掉主電流,必須確保主回路真正斷電。
5. 整定不足時可升級(第三款): 若依基本百分比選的感測元件無法讓馬達順利起動或承載(例如起動電流太大造成誤跳),可調高一級,但跳脫值不得超過:
- SF≥1.15或溫升≤40°C:140%
- 其他:130%
這是給現場「跳機跳不停」時的合法調整空間,但有天花板。
6. 時間延遲(第三款第二目): 起動期間若未依第227條把過載裝置旁路,過載保護必須有足夠時間延遲,讓馬達能完成起動與加速。實務上就是要選對 trip class(反時限特性),別讓起動湧流誤動作。
7. 1HP以下與非固定式(第二、四款): 自動起動者比照第一款;非自動起動固定式比照第二款。非固定式且馬達在操作器可視範圍內,可用分路過電流保護兼作過載保護;150V以下分路可用20A以下保護裝置。看不到的就必須另設過載保護。
8. 繞線轉子二次側(第五款): 二次側導線、操作器、電阻器等可由電動機過載保護裝置一併保護,不需另設。
9. 低電壓保護(第六款):
- 容量 ≥15HP 應有低電壓保護;
- 15HP以下但屬「灌溉用電」或位於「危險物質、可燃性粉塵、飛絮場所」者,也應有低電壓保護。
低電壓保護是防止停電復電後馬達自動重起造成人員或製程危險,危險場所與灌溉抽水場景特別要求。
注意事項
- 基準電流不要搞錯:分開式過載以「銘牌滿載電流」為基準;積熱保護器以「第258條規定滿載電流」為基準,兩者來源不同,計算前先確認。
- 百分比是上限不是建議值:條文寫「不得大於」,整定值可以更低,但不能超過。
- Y-△與內建熱保護的標示/連動要求是查核重點,設計圖與現場銘牌標示要對齊。
- 本條只談過載保護,短路與接地故障保護、分路過電流保護應另依相關條文辦理,兩種保護不可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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