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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9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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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儲能系統連接其他電力電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二個以上電力電源供電之負載隔離設備於啟斷位置時,應能啟斷所有電源。 二、與其他交流電力電源併聯運轉之儲能系統,應採用併聯型變流器。 三、輸配電業電源中斷時,儲能系統之併聯型變流器應自動隔離與輸配電業電源連接之所有非接地導線,並應於輸配電業電源恢復供電時,始得重新閉合。但與輸配電業有約定於其規定時間內自動隔離者,依其約定辦理。 四、儲能系統與其他交流電力電源間之不平衡連接,應符合第一千零三條規定。 五、儲能系統與電力電源之連接,應符合第九百九十四條規定。 六、與輸配電業責任分界點之系統保護協調符合輸配電業所訂有關併聯技術要點規定者,得逆送電力至電力網。 七、獨立運轉之儲能系統輸出,應符合第八百六十九條規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儲能系統連接其他電源:兩個以上電源供電的負載隔離設備啟斷時要能切斷所有電源;與其他交流電源併聯運轉要用併聯型變流器;電業電源中斷時併聯型變流器要「自動隔離」所有連電業的非接地導線、待電業恢復才重新閉合(與電業有約定者依約定);不平衡連接依第 1003 條;與電源連接依第 994 條;與電業責任分界點保護協調符合併聯技術要點者得逆送電力網;獨立運轉輸出依第 869 條。

實務重點

  • 併聯型變流器 + 防孤島(停電自動隔離、復電才併網)。
  • 逆送電網須符合電業併聯技術要點。

注意事項

  • 第 869/994/1003 條為原文引用;「防孤島自動隔離」是保護電網搶修人員的命脈,不可省略或繞過。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