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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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舞台開關盤之幹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供電幹線應為下列規定之一:
(一)由單一隔離開關隔離之單一幹線。
(二)多組幹線連結至中繼舞台開關盤:多組幹線為單一系統之一部分者,多組幹線之數量不受限制。若經組合後,於管槽中之中性線應有足以承載同一管槽中多組幹線產生之最大不平衡電流之安培容量。並聯之中性線應符合第二十二條規定。
(三)多組個別之幹線連結至單一一次舞台開關盤(調光器組):
1.連結至單一一次舞台開關盤之每組個別之分散式幹線應有隔離設備。
2.一次舞台開關盤上應有標明隔離設備數量及所在位置之耐久且明顯標識。
3.若隔離設備位於一個以上電源開關盤中,一次舞台開關盤應對應不同位置隔離設備所供電之電路以隔板隔開。
二、中性線之安培容量調整:
(一)供電給三相四線固態相位控制調光系統之幹線,中性線應視為載流導線。
(二)供電給三相四線固態正弦波調光系統之幹線,中性線不視為載流導線。
(三)同時供電給使用相位控制及正弦波調光器系統之幹線,中性線應視為載流導線。
三、開關盤之電源供電容量得以開關盤預計控制之最大裝置設備容量計算,且過電流保護裝置之開啟不影響出口指示或緊急照明系統之正常運作。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舞台開關盤」(調光系統/演藝場所)的幹線怎麼配。重點在三件事:幹線的供電架構怎麼分、中性線要不要算成載流導線、以及電源容量怎麼抓、保護動作時不能犧牲安全照明。舞台調光負載常含大量非線性負載(調光器),這條的精神就是針對這類特殊負載與多盤系統做安全處理。
實務重點
1. 供電幹線三種合法架構(三選一)
- (一)最單純:用單一隔離開關控制的單一幹線。
- (二)多組幹線併成單一系統接到中繼盤:幹線組數不限,但組合後管槽內的中性線安培容量,必須足以承載同管槽中多組幹線產生的最大不平衡電流。若中性線是並聯方式,要符合第22條(並聯導體)規定。
- (三)多組個別幹線接到單一一次盤(調光器組):
- 每組分散式幹線都要有自己的隔離設備。
- 一次盤上要有耐久、明顯的標識,標明隔離設備的數量與位置(現場停電/維修時找得到所有切斷點)。
- 若隔離設備分散在一個以上的電源盤,一次盤內要用隔板把不同位置電源供電的電路隔開,避免誤判某迴路已斷電。
2. 中性線要不要當載流導線(直接影響線徑/載流量計算)
- 相位控制(phase control)固態調光:中性線視為載流導線。
- 正弦波(sine wave)固態調光:中性線不視為載流導線。
- 兩種混用:中性線視為載流導線。
- 原因:相位控制調光器會在中性線產生大量三次諧波電流,即使三相平衡中性線仍有電流,所以必須當作一條載流導線去算載流量降載。正弦波調光不產生這問題,故可免。
3. 容量與安全照明
- 開關盤電源容量可按「該盤預計控制的最大裝置設備容量」計算,不必硬抓更大。
- 但過電流保護裝置(斷路器/熔絲)跳脫時,不能影響出口指示燈與緊急照明的正常運作——這兩者要獨立於調光迴路的保護之外。
注意事項
- 設計含相位控制調光的三相四線幹線時,中性線不能比相線小,要按載流導線計入,否則諧波下中性線過熱。
- 架構(三)最容易出包的是「隔離設備分散」:標識與隔板沒做好,維修人員以為斷電其實還帶電。標識要耐久(不是貼紙隨便貼)。
- 出口/緊急照明務必獨立配,設計審圖時要確認調光盤跳脫不會連帶熄掉逃生照明,這是人身安全底線。
- 多組幹線併中性線時,別只看單組電流,要算同管槽所有幹線疊加後的最大不平衡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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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