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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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固定式舞台回路負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供電給腳燈、固定式條燈及舞台邊框側燈之分路額定應為二十安培以下。
二、額定大於二十安培回路,僅供電給重責務型燈座之電路,其電路得適用第二章第二節重責務型燈座供電回路之規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管「固定式舞台」上的照明回路怎麼配。重點就兩件事:一般小型舞台燈具(腳燈、條燈、邊框側燈)的分路安培數要壓在 20A 以下;超過 20A 的回路只能拿來供電給「重責務型燈座」,且要回頭去套用第二章第二節重責務型燈座供電回路的規定。
實務重點
- 一般舞台照明分路 ≤ 20A:腳燈(footlights)、固定式條燈(border lights)、舞台邊框側燈(proscenium side lights)這類密集排列的小燈,分路額定上限為 20A。這類燈具數量多、單點功率不大,限制在 20A 是為了讓過電流保護動作合理、避免單一分路掛太多燈而難以保護與維護。
- >20A 回路只給重責務型燈座:如果你要拉超過 20A 的回路,這條明文限制「僅供電給重責務型燈座之電路」。也就是說大電流回路不能隨便接一般燈座,要用承載能力與構造更強的重責務型燈座。
- 大回路套用第二章第二節規定:超過 20A 的重責務型燈座回路,設計與施工要依第二章第二節對重責務型燈座供電回路的條款辦理,導線、保護、燈座規格都要對齊那節要求,本條不另列數值。
注意事項
- 設計分路時先確認燈具類型:屬腳燈/條燈/邊框側燈就走 20A 以下分路;要走大電流就必須改用重責務型燈座系統。
- 不要在 >20A 的回路上混接一般燈座,這違反「僅供電給重責務型燈座」的限制。
- 大回路的細部規格(導線、保護等)本條沒給數字,務必查第二章第二節原文落實,不要自行假設。
- 本條為舞台場所專用規定,搭配舞台相關章節一起讀,避免漏掉其他配線與保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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