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5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飛機棚庫之接地應依第五百七十六條規定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是個「轉介條款」,直接把飛機棚庫的接地要求指向第576條辦理。也就是說,飛機棚庫不另立一套接地規則,而是沿用第576條(屬同類危險場所/特殊場所章節)所定的接地規定。
實務重點
- 適用對象:飛機棚庫(hangar)內的電氣裝置接地。
- 依據條文:一律按第576條規定的接地方式施作,設計與查驗時要把第576條原文一起調出來看,本條本身不含任何接地的具體做法或數值。
- 設計時:接地系統的範圍、需接地的設備、接地連接方式等,全部以第576條為準,不可自行另創標準。
注意事項
- 本條原文沒有給任何數字(接地電阻、線徑、間距等),所有量化要求都要回去查第576條,不能在這條臆測。
- 飛機棚庫屬可能存在易燃氣體/油氣的場所,接地與等電位連接攸關防止靜電與故障電流引發的點火風險,施工查驗時應確實確認第576條各項要求都已落實。
- 這是工程技術說明,實際合規仍須對照第576條完整原文及現場條件判斷。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57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