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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0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20區、21區及22區之配線及設備應依第五百四十八條規定接地及搭接。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把「可燃性粉塵危險場所」(20區、21區、22區)的接地與搭接要求,直接指向第548條辦理。也就是說,這三個粉塵分區的配線與設備,接地和搭接的做法,要遵照第548條(氣體類危險場所接地搭接)的同一套規定,不另立一套標準。

實務重點

  • 適用範圍:20/21/22區是粉塵爆炸危險的分區。本條只處理「接地及搭接」這一項,規定它要套用第548條的方法。
  • 核心精神是搭接(bonding):在危險場所,光靠一般接地不夠,重點在於把所有金屬導管、外殼、接線盒、設備外殼確實搭接成低阻抗的連續通路,避免金屬件之間因故障電流或感應產生電位差而跳火花。
  • 設計與施工時:金屬管路接續處要用搭接跳線(bonding jumper)跨接,不能只靠螺紋咬合或鎖緊環當作可靠電氣連續;錶箱、配電盤、設備進線端的搭接要做到第548條要求的程度。

注意事項

  • 本條僅為「引用條文」,實際接地導體尺寸、搭接方式、設備接地端子等具體要求,須回頭查第548條原文,依該條規定執行,不可自行套用一般場所的較寬鬆做法。
  • 粉塵場所跳火花即可能引燃爆炸,搭接的連續性是人身與設備安全關鍵,現場應逐點檢查搭接是否確實、有無鬆動或鏽蝕造成接觸電阻升高。
  • 本文為工程技術說明,非法律或合規認定;實際分區判定與驗收仍應依主管程序與第548條規定辦理。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