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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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本質安全器具、配線及系統之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是本質安全(Intrinsic Safety, IS)相關規定的「總則開頭條」。簡單講就是:凡是要做本質安全的器具、配線、整套系統,從這條開始,都要照本節(後續各條)的規定來裝。它本身不給你任何具體數字或做法,只是宣告適用範圍與依據。
實務重點
- 這是一條「指引性條文」,告訴你接下來處理 IS 設備時,本節就是你的施工/設計依據,不能自己另搞一套。
- 涵蓋三個對象:本質安全器具、配線、系統。三者都要納管,不是只管設備本體,連線路與整體系統規劃都要符合本節後續條文。
- 實務上 IS 是危險場所(可燃性氣體/粉塵環境)常用的防爆保護方式,靠限制電路的能量到無法引燃的程度。本條雖未明寫,但它是進入這套防爆設計章節的入口。
注意事項
- 本條沒有任何數值或技術參數,真正的限制條件都在本節後面各條,設計與查核時要往下逐條看,別只引用這條交差。
- 因為是總則,單看這條無法判斷某個裝設是否合規,務必把本節整節讀完再做設計與施工。
- 涉及危險(防爆)場所應用時,整體系統的能量限制、配線隔離等都要按後續條文落實,本條只是確立「要照本節辦」的義務。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