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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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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本質安全系統之器具或其他用電設備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本質安全器具、相關器具及其他用電設備應依控制圖說指示裝設。但不會與本質安全電路互連之簡易器具,不在此限。 二、適用場所: (一)具有本質安全商品標示之器具得裝設於其適用之危險場所。 (二)本質安全器具得裝設於一般型封閉箱體內。 (三)本質安全相關器具得裝設於其適用之危險場所,或以符合本章第二節至第五節規定之其他型式保護者,得裝設於該保護型式適用之危險場所。 (四)簡易器具表面最高溫度不超過裝設處所易燃性氣體或揮發氣、易燃性液體、可燃性粉塵、纖維或飛絮等之引燃溫度者,得裝設於所有危險場所。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定本質安全(Intrinsic Safety, IS)系統的器具與設備「要裝在哪、怎麼裝」。本質安全的原理是把電路裡的能量(電壓、電流、儲能)限制到低於足以引燃危險氣體/粉塵的程度,所以即使在危險場所發生火花或短路也不會點燃周遭。本條要你照「控制圖說」施工,並依器具類別決定可裝設的場所。

實務重點

  1. 一切以控制圖說為準:本質安全器具、相關器具及其他用電設備都要照原廠/設計的控制圖說(control drawing)裝設,圖說會載明可用的關聯設備、纜線參數、接地等限制條件。唯一例外是「不會與本質安全電路互連的簡易器具」。

  2. 依器具類別分場所裝設

    • 本質安全器具(有商品標示者):裝在其標示適用的危險場所。
    • 本質安全器具:也可裝在一般型封閉箱體內(因為本身能量已受限,不一定要防爆箱體)。
    • 本質安全相關器具(關聯設備,如安全柵/隔離器):可裝在其適用危險場所;或改用本章第二節至第五節的其他保護型式(如防爆、增加安全等),裝在該保護型式適用的場所。這反映關聯設備常裝在安全側或須額外保護。
    • 簡易器具:只要其表面最高溫度不超過裝設處所易燃物的引燃溫度,就可裝在所有危險場所。

注意事項

  • 「控制圖說」是本質安全系統合規的核心文件,現場接線(纜線電容、電感、線長)都受其約束,不可自行更改配線或替換關聯設備。
  • 簡易器具能裝在所有危險場所的前提是「表面溫度 < 引燃溫度」,設計時要確認設備溫度等級與場所易燃物的引燃溫度對應,不能只看電氣參數。
  • 本質安全器具裝在一般封閉箱體是允許的,但本質安全電路與非本質安全電路的隔離、標示、佈線分隔仍須依本章相關規定辦理。
  • 關聯設備若不在危險場所而靠其他保護型式,須確認該保護型式的適用場所等級正確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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