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8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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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除可攜式備用電源外,選擇性備用電源系統應有下列規定之聲光信號指示裝置:
一、備用電源故障。
二、備用電源承載中。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除可攜式備用電源外,選擇性備用電源系統要有聲光信號指示:備用電源故障、備用電源承載中。
實務重點
- 兩類信號:故障 + 承載中(可攜式免)。
注意事項
- 較緊急電源信號項目少,因屬非生命安全必要。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