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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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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選用緊急電源應考量場地空間及供電服務類型,使其能在經常電源或其他供電電源中斷時,於最短時間內轉換為緊急電源供電,且其設備應位於可降低水災、火災、人為破壞等危險造成電路故障之位置。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選用緊急電源要考量場地空間與供電服務類型,使其在經常電源或其他電源中斷時最短時間轉換為緊急供電,且設備位於可降低水災、火災、人為破壞等危險造成電路故障的位置。

實務重點

  • 快速轉換 + 設備位置避水/火/破壞風險。

注意事項

  • 緊急電源若與經常電源同處受災則同時失效,位置選擇要考量災害隔離。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