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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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緊急電源系統之標識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緊急電源標識應設置於用戶總開關箱,標明每個現場緊急電源之型式及位置。
二、由經常電源供電之設備內拆除接地或搭接連接,會啟斷接地電極導線至緊急電源被接地導線間之連接者,該設備端應有備用電源供電時,若設備之接地電極導線或搭接導線之連接被拆除,將會發生電擊危險之警告標識。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緊急電源系統標識:緊急電源標識設於用戶總開關箱,標明每個現場緊急電源的型式與位置。由經常電源供電設備內拆除接地/搭接會啟斷接地電極導線至緊急電源被接地導線連接者,該設備端要有「備用電源供電時,若拆除接地/搭接導線會發生電擊危險」的警告標識。
實務重點
- 總開關箱標緊急電源型式與位置。
- 拆接地會致電擊危險處加警告。
注意事項
- 此警告防止維護人員在備用電源運轉時誤拆接地/搭接而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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