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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0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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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儲能系統電路導線過電流保護應符合第二章第四節規定。儲能系統電路之保護裝置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過電流保護裝置之安培額定應符合第二章第四節規定及儲能系統之額定電流,且不得小於依前條第一款計算所得最大電流一‧二五倍。 二、用於儲能系統直流部分之過電流保護裝置,應為適用於直流電路者,且有適用於直流之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及啟斷容量。 三、儲能系統直流輸出電源端應裝設適用之限流型過電流保護裝置。但儲能系統已有直流輸出之限流型過電流保護裝置者,得免裝之。 四、熔線二側皆有電源者,其二側皆應裝設隔離設備,以隔離儲能系統設備及其組件。開關、抽出或類似配電裝置額定適用於隔離熔線者,得作為隔離所有電源之設備。 五、儲能系統之輸入或輸出端之電路穿過牆壁、樓地板、天花板或隔板,該儲能組件電路終端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儲能系統電路導線過電流保護依第二章第四節。保護裝置:安培額定符合第二章第四節與儲能系統額定電流、且 ≥最大電流 ×1.25;直流部分用適用於直流的過電流保護(直流額定電壓/電流/啟斷容量);直流輸出電源端裝限流型過電流保護(已內含者免裝);熔線兩側皆有電源者兩側都要隔離設備;儲能組件電路穿牆/樓地板者終端要有過電流保護。

實務重點

  • 保護額定 ≥最大電流 ×1.25;直流專用保護(直流額定+啟斷容量)。
  • 直流輸出限流保護;雙側電源熔線兩側皆隔離。

注意事項

  • 1.25 倍為原文係數;交流斷路器不可用於直流(直流電弧不自熄),務必用直流額定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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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