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9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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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獨立型PV系統之電源電路具備下列規定條件者,應視為符合第九百零一條規定:
一、PV電源電路與互連電池模組之電壓及充電電流要求匹配。
二、最大充電電流乘以一小時所得之值,小於以安培-小時為單位之電池模組額定容量百分之三,或製造廠家建議值。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獨立型 PV 系統電源電路符合下列條件者,視為符合第 901 條(儲能過電流保護)規定:(一) PV 電源電路與互連電池模組的電壓及充電電流要求匹配;(二) 最大充電電流 ×1 小時所得值,小於電池模組額定容量(安培-小時)的 3%,或小於製造廠家建議值。
實務重點
- 兩條件滿足即免另依第 901 條:電壓/電流匹配 + 充電率 <3% C(或廠家建議)。
注意事項
- 3% 為原文數值;此為「小電流自然限流充電」的安全豁免,超過此充電率仍須依第 901 條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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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90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