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893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交流電壓超過五十伏特或直流電壓超過六十伏特,主要目的在經常電源運轉期間進行充放電,可獨立運轉或與其他電力電源互連之固定式儲能系統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本節未規定者,應適用第三章第十二節或其他章節規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本節(儲能系統)適用範圍:交流電壓超過 50 伏特或直流電壓超過 60 伏特,主要在經常電源運轉期間充放電、可獨立或與其他電源互連的固定式儲能系統,其配線與保護依本節;未規定者適用第三章第十二節或其他章節。

實務重點

  • 門檻:AC >50V 或 DC >60V 的固定式儲能系統。
  • 本節為特別規定,未盡之處回歸第三章第十二節。

注意事項

  • 50V / 60V 為原文門檻;低於此者不套用本節儲能專門規定。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