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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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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PV系統電路之設備接地導線線徑應依表九三~二規定選定。 設備接地導線得不考慮電壓降而加大線徑。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PV 系統電路的設備接地導線線徑依表九三~二選定;設備接地導線可不考慮電壓降而加大線徑。

實務重點

  • 設備接地導線線徑查表九三~二。
  • 可為機械強度/低阻抗等理由加大,不受電壓降限制。

注意事項

  • 表九三~二為原文依據;加大線徑常見於長距離地面型組列,以確保故障電流回路阻抗夠低使保護動作。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 表九三~二 用電設備單獨接地或用電設備與內線系統共同接地之設備接地導線線徑 檢視 PDF ↗
    展開結構化表格
    過電流保護裝置 之安培額定 (A)銅導線線徑
    單線 (mm)絞線 (mm2)
    20以下1.62.0
    30以下2.03.5
    60以下-5.5
    100以下-8
    200以下-14
    400以下-22
    600以下-38
    800以下-50
    1,000以下-60
    1,200以下-80
    1,600以下-100
    2,000以下-125
    2,500以下-150
    3,000以下-200
    4,000以下-250
    5,000以下-325
    6,300以下-400
    註:1.移動性用電器具之設備接地導線與電源線共同置於可撓導線管或電纜內者, 得與電源線同等線徑。 2.變壓器二次側設備接地導線線徑得依變壓器二次側額定電流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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