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75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PV系統直流電路配線採用單芯電纜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位在PV組列範圍內之PV系統直流電路,其暴露於室外之單芯電纜應為PV電纜,或其他適用於PV 系統之耐日照電纜。
二、暴露之電纜每隔○‧六米以內應以電纜束帶、捆扎帶、吊架或類似配件加以固定及支撐。
三、單芯PV 電纜敷設於室外之電纜架者,電纜於每○‧三米以內應加以支撐,且每一‧四米以內應加以固定。
PV系統直流電路配線採用多芯電纜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屬整套型PV 組件之一部分者,應依製造廠家說明書裝設。
二、非屬整套型PV 組件之一部分者,依下列規定裝設:
(一)裝設於建築物內部或牆面者,應採用管槽配線。但裝設於屋頂者不在此限。
(二)未採用管槽配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暴露於室外者,採用標示為耐日照者。
2.有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
3.緊貼於支撐結構之表面。
4.每隔一‧八米以內加以固定。
5.距離PV專用連接器或封閉箱體接口處○‧六米以內加以固定。
連接至追日型PV 組列之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應為防水、耐日照、適用於室外者,並應符合第四章第九節規定,且其載流導線安培容量依表三六八規定決定。位於周圍溫度非為攝氏三十五度之場所,其安培容量應乘以表二五~七規定之修正係數。
可撓細絞電纜終端應以壓力接線端子、壓力接頭或其他連接裝置,依第二十三條規定作電氣連接。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PV 直流電路單芯電纜:組列範圍內暴露室外者用 PV 電纜或耐日照電纜;暴露電纜每 0.6 米內固定支撐;敷於室外電纜架者每 0.3 米支撐、每 1.4 米固定。多芯電纜:整套型依說明書;非整套型裝於建築內/牆面用管槽(屋頂除外),未用管槽者須耐日照、防外力、緊貼結構、每 1.8 米固定、距連接器/接口 0.6 米內固定。追日型可撓軟線/電纜要防水耐日照適用室外、依第四章第九節、安培容量依表三六八(非 35°C 場所乘表二五~七修正)。細絞電纜終端依第 23 條作壓接連接。
實務重點
- 固定間距:暴露 0.6 m、電纜架支撐 0.3 m/固定 1.4 m、多芯 1.8 m。
- 室外一律耐日照;追日電纜防水耐日照、容量查表三六八。
注意事項
- 0.6/0.3/1.4/1.8 m、35°C、表三六八/二五~七、第 23 條為原文要求;耐日照是 PV 電纜壽命關鍵,一般電纜在屋頂日照下會加速劣化。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
展開結構化表格
導線線徑 導線絕緣物最高容許溫度 標稱截面積 (mm2) 根數/直徑 (mm) PVC、 天然橡膠混 合物 耐熱PVC、 PE(聚乙烯)、 SBR(苯乙烯丁二烯橡 膠)、聚氯丁二烯橡膠 絕緣 EPR橡膠、 交連PE(交 連聚乙烯) 60℃ 75℃ 90℃ 安培容量(A) 1.0 40/0.18 9 10 12 1.25 50/0.18 11 12 15 2.0 37/0.26 15 18 22 3.5 45/0.32 21 25 29 5.5 70/0.32 32 38 44 結構化內容由官方 PDF 自動解析,合併儲存格以空格呈現;以官方 PDF 為準。
-
展開結構化表格
周圍溫度 (℃) 導線絕緣物最高容許溫度 (℃) 60 75 90 10以下 1.41 1.27 1.21 11 - 15 1.34 1.22 1.17 16 - 20 1.26 1.17 1.13 21 - 25 1.18 1.12 1.09 26 - 30 1.10 1.06 1.04 31 - 35 1.00 1.00 1.00 36 - 40 0.89 0.94 0.95 41 - 45 0.77 0.87 0.90 46 - 50 0.63 0.79 0.85 51 - 55 0.45 0.71 0.80 56 - 60 0.61 0.74 61 - 65 0.50 0.67 66 - 70 0.35 0.60 71 - 75 0.52 76 - 80 0.43 81 - 85 0.30 結構化內容由官方 PDF 自動解析,合併儲存格以空格呈現;以官方 PDF 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2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