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0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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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連接電鍍槽設備至轉換設備之導線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五十伏特以下直流系統之絕緣導線若有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者,得敷設於無絕緣之支持物上。採用裸銅線者,應以絕緣礙子支撐。
二、超過五十伏特直流系統之絕緣導線若有保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者,得敷設於有絕緣之支持物上。採用裸銅線者,應以絕緣礙子支撐,並依第八條規定加以防護。
裸銅線所在之處應有警告標識。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電鍍槽設備接到轉換設備的導線裝設,依直流電壓分兩級:(1) 50 伏特以下直流,絕緣導線若有防護免受外力損傷,可敷設於無絕緣支持物上;用裸銅線者要以絕緣礙子支撐。(2) 超過 50 伏特直流,絕緣導線若有保護免受外力損傷,可敷設於有絕緣支持物上;用裸銅線者要以絕緣礙子支撐並依第 8 條防護。凡有裸銅線之處都要有警告標識。
實務重點
- 50V 為分界:≤50V 可用無絕緣支持物;>50V 須用有絕緣支持物且裸銅線額外依第 8 條防護。
- 裸銅線一律配絕緣礙子 + 警告標識。
注意事項
- 50V 門檻與第 8 條為原文要求;無論哪一級,絕緣導線都須先有「防護免受外力損傷」這個前提才適用該敷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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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