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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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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裝設電解生產線隔離設備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一電解生產線製程由二個以上直流電源供電者,每個直流電源之電路側應有一個隔離設備。 二、可拆卸連接片或可拆卸導線得作為隔離設備。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電解生產線的隔離設備規定:同一電解生產線製程若由兩個以上直流電源供電,每個直流電源的電路側都要各有一個隔離設備;可拆卸連接片或可拆卸導線得作為隔離設備。

實務重點

  • 多電源情境:每個直流電源各自配置隔離設備,不可共用一個。
  • 隔離設備型式可從簡——可拆卸連接片/導線即可充當。

注意事項

  • 維護前務必確認所有供電電源都已各自隔離,避免「以為斷電、實則他源仍供電」的感電風險。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