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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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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電解生產線導線選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採用裸露、被覆或絕緣等方式之銅、銅包鋁或其他適合之材質。 二、有足夠之截面積,在最大負載條件及最高周圍溫度下,溫升不超過導體絕緣或導體支撐材質之安全運轉溫度。 電解生產線導線之連接應採用螺栓、熔接、夾接或壓接接頭。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電解生產線導線的選用:材質採銅、銅包鋁或其他適合材質,可為裸露、被覆或絕緣型式;截面積要足夠,使其在最大負載與最高周圍溫度下,溫升不超過導體絕緣或導體支撐材質的安全運轉溫度;導線連接須採螺栓、熔接、夾接或壓接接頭。

實務重點

  • 三要點:合適材質、依熱限決定的截面積、可靠的機械式/熔接式連接。
  • 截面積以「溫升不超過絕緣/支撐材安全溫度」為準,是熱限導向而非單一固定值。

注意事項

  • 本條未給固定線徑,截面積須依實際最大負載與最高周溫計算驗證。
  • 連接只允許螺栓、熔接、夾接、壓接四類,不得用不可靠的臨時接法。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