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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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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電解生產線製程之直流電源線路之接地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解生產線製程直流電源導線得免接地。 二、運轉電壓超過五十伏特之電解生產線直流電源設備金屬封閉箱體,應以下列規定之一接地,且其接地連接應符合第九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一)經保護電驛接地。 (二)採用六十平方毫米以上設備接地導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電解生產線製程的直流電源接地規定:製程直流電源導線本身得免接地;但運轉電壓超過 50 伏特的直流電源設備金屬封閉箱體必須接地,方式二擇一——(一) 經保護電驛接地,或 (二) 採用 60 平方毫米以上的設備接地導線,且接地連接須符合第 91 條與第 103 條。

實務重點

  • 導線免接地、但箱體要接地(門檻為運轉電壓 >50V)。
  • 兩種箱體接地法:保護電驛接地 或 ≥60 mm² 設備接地導線。

注意事項

  • 50V 門檻、60 mm² 線徑、第 91 / 103 條為原文要求;接地連接的施作細節依第 91、103 條辦理。
  • 「導線免接地」是電解製程特性使然,不可援引到一般直流系統。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