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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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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工業用電熱設備電路運轉,及為限制工業用電熱設備所有暴露非帶電部分與大地間、所有設備組件與周遭物體間及該周遭物體與大地間之射頻電壓至安全值以內者,應依第二章第五節或第八章第四節規定搭接至設備接地導線,或於內部設備互相搭接。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工業電熱設備運轉時會感應出射頻電壓,若暴露的非帶電金屬、各設備組件與周遭物體、以及周遭物體與大地之間存在電位差,就有感電風險。本條要求把這些部分依第二章第五節或第八章第四節搭接到設備接地導線,或讓內部設備彼此互相搭接,把射頻電壓壓在安全值以內。

實務重點

  • 兩種等電位作法:(1) 搭接至設備接地導線;(2) 內部設備互相搭接。目的都是消除部位之間的電位差。
  • 控制對象不只設備本體,還包括「設備↔周遭物體」「周遭物體↔大地」之間的電位差。

注意事項

  • 搭接規格與「安全值」依第二章第五節 / 第八章第四節辦理,本條不另訂數值。
  • 搭接路徑要連續完整,任何斷點都會讓射頻電壓無法洩放。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