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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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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工業用電熱設備內部檢修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工業用電熱設備裝設位置應僅限合格人員得以進入。但危險之帶電部分已封閉者,不在此限。 二、檢修門或可拆卸檢修面板,得作為檢修電熱設備內部之開口。 三、內部隔間有交流或直流一百五十伏特至六百伏特設備之檢修門應配裝於關閉時可上鎖之固定裝置,或有互鎖裝置,以避免電源電路通電時打開檢修門。 四、內部隔間有交流或直流超過六百伏特設備之檢修門: (一)應裝設機械互鎖之隔離設備,以避免工業用電熱設備通電時檢修,或於閉合位置上鎖或互鎖,以避免電源電路通電時打開檢修門。 (二)可拆卸面板非供經常檢修者,應裝設牢固,使其不易移開。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工業用電熱設備(大型加熱爐、電熱裝置等)「內部要開門進去檢修」時,怎麼防止人在帶電狀態下被電到。核心精神就一句:人能進去碰到的地方,要嘛電已經封死碰不到、要嘛開門前一定先斷電

依電壓等級分層管控:

  • 一般場所限合格人員進入(除非危險帶電部分已封閉)。
  • 150V~600V 區間:檢修門要能上鎖或裝互鎖,防止通電時打開。
  • 超過 600V:要求更嚴,要有機械互鎖的隔離設備,外加上鎖/互鎖;不常拆的面板要鎖死固定。

實務重點

  1. 進入權限分級:設備本體裝設位置原則上只給合格人員進入。但若危險帶電部分本身已經封閉(碰不到),就放寬此限制。
  2. 檢修開口的合法形式:檢修門或可拆卸面板可以當作進入內部的開口,不必另開孔。
  3. 150V~600V(交流或直流)隔間的門:兩種做法擇一——
    • 關閉時可上鎖的固定裝置(鎖具);或
    • 互鎖裝置,讓電源電路還在通電時根本打不開門。
  4. 超過 600V(交流或直流)隔間的門:要求升級——
    • 要裝機械互鎖的隔離設備,確保設備通電時不能檢修,或門在閉合位置可上鎖/互鎖,避免通電時開門;
    • 不供經常檢修的可拆卸面板要裝設牢固、不易移開,避免被隨意拆下接觸高壓。

注意事項

  • 注意條文是 150V 為門檻起點:150V 以下未在本條特別規範這套門鎖/互鎖要求,但仍受其他相關規定約束。
  • 「上鎖」與「互鎖」在條文裡是並列可選方案,但兩者工程意義不同:上鎖靠程序管理(LOTO 概念),互鎖靠硬體強制斷電才能開門。超過 600V 時是要求機械互鎖隔離設備「加上」上鎖或互鎖,等級明顯比中壓段嚴格。
  • 設計選型時要確認「機械互鎖」確實是機械連動,而非僅電氣信號,這是 600V 以上條款的關鍵字。
  • 經常檢修 vs 非經常檢修的面板處理方式不同:常拆的留可操作開口並做互鎖/上鎖,不常拆的就鎖死固定,避免成為帶電接觸風險點。
  • 本條原文未給出鎖具規格、互鎖型式或隔離距離等細節,實作時須再對照設備規格與其他相關章節,本文不另行補充原文沒有的數值。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