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729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滑接導線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滑軌之滑接導線應加以防護,橋式滑接導線應加以定位或防護,避免人員意外碰觸帶電部分。 二、滑接導線應裝設支持礙子,且其終端應以耐張礙子固定。 三、滑軌之支撐: (一)沿著滑軌之主滑接導線應以絕緣支持物支撐。 (二)沿著滑軌之主滑接導線間隔應為一百五十毫米以上。單軌吊車之導線間隔得為七十五毫米以上。 四、橋式吊車配線之滑接導線間應保持六十五毫米以上之間隔,跨距超過二十五米者,每隔十五米內應配置一個絕緣鞍型支架。 五、沿滑軌或電動起重機天車之導線為第七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之硬質型式且未包覆於封閉組件者,應置於絕緣支持物上,並使導線或相鄰集電器之線間距離不得小於二十五毫米。 六、滑接導線不得作為電動起重機及吊車以外其他設備之幹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專門管「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用的滑接導線(也就是天車沿軌道滑動取電的裸/硬質導電軌)。重點就兩件事:防止人員誤觸帶電部分確保導線之間與支撐有足夠間隔與固定,避免短路、垂弛、脫落。

實務重點

  • 防護與定位(第一款):滑軌的滑接導線要加防護;橋式(天車橋架上)的滑接導線要定位或防護,避免人員意外碰到帶電體。現場常用護罩、護板或集電器絕緣外殼處理。
  • 支撐與終端固定(第二款):導線要用支持礙子撐著,導線末端要用耐張礙子拉緊固定,防止鬆脫、垂弛。
  • 滑軌支撐間隔(第三款)
    • 主滑接導線要用絕緣支持物支撐。
    • 主滑接導線間隔150 mm 以上;若是單軌吊車則可放寬到75 mm 以上
  • 橋式吊車配線(第四款):滑接導線間隔65 mm 以上;當跨距超過 25 m 時,每 15 m 內要設一個絕緣鞍型支架,避免長跨距導線下垂、晃動。
  • 硬質型式導線(第五款):若採第 727 條第二款的硬質型式且未包在封閉組件內,要放在絕緣支持物上,且導線或相鄰集電器線間距離不得小於 25 mm
  • 專用性(第六款):滑接導線只能供起重機、吊車本身使用,不可拿來當其他設備的幹線分電。

注意事項

  • 各種間隔數值要分清楚適用對象:主滑接導線 150 mm(單軌 75 mm)、橋式配線 65 mm、硬質未封閉 25 mm,別混用。
  • 第四款的鞍型支架要求是「跨距>25 m 才觸發」,且間距上限是 15 m,長跨距系統設計時要先算支架配置點。
  • 第五款須回頭比對第 727 條第二款對「硬質型式」的定義,確認導線型式是否落入此規範。
  • 帶電滑接導線的防護是人員安全核心,集電器與導線的絕緣支持、護罩在運轉中會磨耗,需納入定期檢查維護。
  • 嚴禁從滑接導線分接其他負載,這會造成載流不確定與保護協調失效。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