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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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集電器應使其與滑接導線間之火花降到最低。在可燃性纖維與物質之儲存室內操作者,應符合第五百二十九條規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管的是「集電器」——就是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這類靠滑接導線(trolley wire/滑線)供電的移動設備,集電器(碳刷或滑塊)在滑接導線上滑動取電時,會因接觸不良、跳動而產生火花。本條要求把這種滑接接觸點的火花降到最低。
另外,如果這些設備是在「可燃性纖維與物質之儲存室」內操作,還要再加碼符合第 529 條(危險場所相關)的規定。
實務重點
- 適用對象: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以及所有靠滑軌/滑接導線供電的設備之集電器。
- 核心要求:集電器與滑接導線間的火花要降到最低。實務上會從接觸壓力(彈簧張力是否足夠)、集電碳刷/滑塊磨耗、滑線本身平直度與接頭平順度、軌道機械振動等面向去控制,讓接觸穩定、減少跳火。
- 條件加嚴:在可燃性纖維與物質儲存室內操作者,另需符合第 529 條規定。這代表此類場所的滑接供電方案要連同危險場所章節一起檢討,火花控制不是只看本條而已。
注意事項
- 本條文字是「降到最低」的性能要求,並未在本條給出具體火花量、間距或材質的數值;設計與驗收時要以接觸穩定、無明顯持續跳火為目標,不要自行套用未經依據的數字。
- 一旦場所涉及可燃性纖維/物質儲存,務必回頭把第 529 條的要求一併納入,避免只做了一般火花抑制卻漏掉危險場所的額外規定。
- 維護面:集電器與滑線屬於會磨耗的滑動接觸件,火花會隨碳刷磨損、滑線氧化變髒而增加,應納入定期巡檢與更換項目,確保長期維持低火花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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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52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