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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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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導線應採用管槽、MI電纜或金屬被覆電纜配線。但滑接導線、電阻器、集電器或其他設備之短截裸露導線不在此限。 若需可撓連接至電動機及類似設備者,得採用可撓絞線,且採用金屬可撓導線管、液密型金屬可撓導線管或多芯電纜配線。 若使用之多芯電纜有懸吊式按鈕裝置者,該裝置應有避免電纜承受張力之支撐。 若需可撓連接至移動組件符合下列規定者,得採用懸掛電纜或適合此用途之可撓軟線: 一、可釋放張力或有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 二、在第一類第二種場所或2區之危險場所,適用於該環境。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的配線方式。核心精神:移動式起重設備的供電導線容易因機械運動、震動、磨擦受損,所以基本要求是用管槽、MI電纜或金屬被覆電纜來提供機械保護。只有那些本來就必須裸露才能運作的部分(滑接導線、電阻器、集電器及其短截裸露段)才放行例外。

實務重點

  • 主配線三選一:管槽、MI電纜、金屬被覆電纜。這是為了在起重機反覆運動、油污粉塵環境下保護導線。
  • 必然裸露的部分例外:滑接導線(trolley/集電軌)、電阻器、集電器及其短截裸露導線天生就要露出來接觸滑動取電,所以不受管槽要求限制——這是功能需求,不是偷工。
  • 連接到電動機等設備的可撓段:因為設備端會動,得用可撓絞線,並搭配金屬可撓導線管、液密型金屬可撓導線管或多芯電纜。液密型用在會碰到水、油、切削液的場合。
  • 懸吊式按鈕(吊掛操作盒):操作工會拉動按鈕盒,若按鈕盒重量或拉力直接落在電纜上會把導線扯斷,所以**必須另設支撐(吊索/防拉設計)**讓電纜不承受張力。
  • 連接移動組件的懸掛電纜或可撓軟線:允許使用,但要同時滿足兩條件——(1) 能釋放張力或有防護避免外力損傷;(2) 若在第一類第二種場所或 2 區危險場所,電纜本身須適用該危險環境。

注意事項

  • 不要把「滑接導線可裸露」誤讀成整套配線都能裸露;例外僅限功能上必須裸露的元件與其短截段,主幹線仍要管槽或被覆保護。
  • 可撓段的導線管型式要依現場環境選:一般用金屬可撓導線管,潮濕/油污用液密型。
  • 吊掛操作盒一定要做防拉力的機械支撐,這是現場最常被忽略卻最容易出故障的點。
  • 在危險(爆炸性)場所使用懸掛電纜或軟線時,電纜的危險場所適用性需符合該分類,本條未列具體型號或標準號,選用時依該危險場所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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