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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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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攝影棚或製片廠之可攜式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場景之配線: (一)場景燈光之配線及其他未固定於該場地之供電配線,應採用適用於所裝設環境之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 (二)暴露於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應採用適用於所裝設環境之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 (三)若全部連接之負載未大於電纜之最大安培容量,電纜得有接續或分接。 二、場景效果產生器及場景道具之導線若有防護可免遭受外力損傷,且使用電纜綑綁線或絕緣U型釘固定在布景上者,得採用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專門講攝影棚、製片廠裡那些「臨時、會搬來搬去」的可攜式配線怎麼做。重點是:場景燈光、效果器、道具這些不會固定在現場的設備,因為要頻繁移動、調整,不適合用硬管硬線固定配線,所以條文允許用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來供電——但前提是要選對環境、做好防護。

實務重點

  1. 場景燈光與非固定供電配線:只要不是固定在場地上的供電線路(含燈光配線),都要用「適用於所裝設環境」的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選型時要看現場環境條件(潮濕、高溫、機械應力等)對應挑線。

  2. 易遭外力損傷處:暴露在容易被踩、被壓、被刮的位置,同樣要用適用該環境的可撓軟線/可撓電纜——這裡強調的是「適用於所裝設環境」,意思是要挑耐用、適合該損傷風險的線種。

  3. 電纜可接續或分接的條件:只有在「全部連接負載不大於電纜最大安培容量」時,才允許電纜上做接續(splice)或分接(tap)。換句話說,分接後的總負載不能超過該電纜的載流量上限。

  4. 效果產生器與道具導線:場景效果產生器、道具的導線,若已有防護避免外力損傷,且用電纜綑綁線或絕緣U型釘固定在布景上,就可以採用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

注意事項

  • 「適用於所裝設環境」是反覆出現的關鍵字,選線不能只看安培容量,還要對應現場環境(戶外、潮濕、高溫燈具旁等)。
  • 做接續/分接前先把所有連接負載加總,確認不超過電纜最大安培容量——這是避免過載發熱的核心限制。
  • 道具導線用U型釘固定時,務必使用「絕緣」型U型釘,避免釘子破壞絕緣或形成接地路徑。
  • 攝影棚現場常有人員走動、設備頻繁移動,可撓線易受機械損傷,固定與防護是維持安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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