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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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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醫療照護場所隔離電源系統之線路隔離監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隔離監視器: (一)除一般控制及過電流保護裝置外,每一隔離電源系統應裝設連續運轉之線路隔離監視器,以顯示總危險電流。 (二)隔離監視器應有信號燈,可使其供電區內之人員持續可視及,當系統與大地有正常隔離時,該信號燈維持點亮之狀態。 (三)在標稱線路電壓情形下,任一隔離導線對地之總危險電流含可能之電阻及電容洩漏電流,達到五毫安,或任一隔離導線絕緣電阻五十千歐姆(kΩ)以下之門檻值時,毗鄰之信號燈及音響式警告信號應啟動。若有需要,警告信號可設在遠端。 (四)若故障危險電流低於三‧七毫安,或總危險電流低於五毫安,亦或絕緣電阻高於五十千歐姆(kΩ)之門檻值,線路隔離監視器不得發出警報。 (五)系統得設計成在較低總危險電流門檻值下運作。該系統隔離監視器之故障危險電流值不得低於五毫安或絕緣電阻高於五十千歐姆(kΩ)門檻值之百分之三十五,且監視危險電流值不得高於降低後總危險電流警報門檻值之百分之五十。 二、阻抗: (一)當連接至隔離電源系統,且該系統任一點被接地時,線路隔離監視器之內部阻抗應能使通過該監視器之內部電流不大於一毫安或絕緣電阻高於一百千歐姆(kΩ)之門檻值。 (二)線路隔離監視器得為低阻抗型,在隔離電源系統任一點被接地時,通過線路隔離監視器之電流不大於警報門檻值之二倍,且時間不超過五毫秒。 三、電流計: (一)電流計之系統故障危險電流加上監視危險電流之總危險電流應經校正,且設置於線路隔離監視器處明顯可視及範圍內。 (二)指針型電流計之警報動作區應趨近於刻度之中央。 (三)線路隔離監視器得為組合之單元,而其感知部分以電纜連結至有警報或測試功能所在之獨立顯示面板上。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醫療照護場所「隔離電源系統」的線路隔離監視(LIM, Line Isolation Monitor)。所謂隔離電源就是不接地的浮接系統,目的是當單一導線發生對地故障時不會立刻跳脫斷電,避免病人在手術等關鍵時刻突然失電。但「不接地」也代表你無法靠過電流保護偵測對地漏電,所以必須裝一台連續運轉的監視器,隨時量測整個系統對地的「總危險電流」並在超標時警示,讓人員在保護仍正常時就先處理。

實務重點

一、隔離監視器(LIM)

  • 在一般控制與過電流保護「之外」,每組隔離電源都要額外裝一台連續運轉的 LIM,顯示總危險電流。
  • 要有信號燈讓供電區內人員隨時看得到;系統與大地正常隔離時,燈保持點亮(綠燈邏輯:亮=正常)。
  • 警報門檻:任一隔離導線對地的總危險電流(含電阻性+電容性洩漏)達 5 mA,或任一導線對地絕緣電阻降到 50 kΩ 以下時,要啟動毗鄰的信號燈與音響警報。警報可視需要拉到遠端(如護理站)。
  • 反過來說,故障危險電流低於 3.7 mA、或總危險電流低於 5 mA、或絕緣電阻高於 50 kΩ 時,不得誤報——避免假警報讓人習慣性忽略。
  • 可設計成更低門檻運作,但有下限:故障危險電流門檻不得低於 5 mA(或 50 kΩ)門檻值的 35%,且監視危險電流值不得高於降低後總危險電流警報門檻的 50%

二、阻抗

  • 監視器本身接入系統後,當系統任一點被接地時,流過監視器的內部電流不得大於 1 mA(或絕緣電阻高於 100 kΩ 門檻)。重點是監視器自己不能變成一條明顯的洩漏路徑,否則會反而拉低系統安全。
  • 若採低阻抗型,系統任一點接地時流過監視器電流不得大於警報門檻的 2 倍,且持續時間不超過 5 ms——亦即可短暫衝大但要瞬間結束。

三、電流計

  • 顯示值=系統故障危險電流+監視危險電流的總危險電流,要經校正,並裝在 LIM 旁邊明顯可看到的地方。
  • 指針型電流計的「警報動作區」要落在刻度中央附近,方便讀值判斷餘裕。
  • LIM 可做成組合單元:感知部分留在現場,用電纜把警報/測試的顯示面板拉到獨立位置。

注意事項

  • 信號燈「亮=正常」是這套系統的核心邏輯,設計與標示時別接反,否則人員會誤判。
  • 三組門檻(總危險電流 5 mA、故障危險電流 3.7 mA、絕緣電阻 50 kΩ)是「不誤報」與「該報就報」的界線,採用降低門檻設計時務必同時滿足第一款第五目的 35% / 50% 限制,避免把監視做得太鈍或太敏感。
  • 監視器內部阻抗(1 mA / 100 kΩ 或低阻抗型的 2 倍、5 ms)是為了確保監視器本身不顯著惡化系統對地隔離品質,選型與接線要對應正確型式。
  • 警報拉遠端時,要確認音響與燈號在有人值守處確實可被察覺,並定期做測試功能驗證。
  • 本文僅為工程技術解讀,實際設計、選型與驗收仍應回到完整條文與現場條件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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