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624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醫院內病患診療所需之照明、用電設備或器具連接至重要電力系統者,應依第六百二十五條及第六百二十六條規定分成安全回路及緊要回路。 醫院重要電力系統之安全回路及緊要回路應連接至備用電源,該電源能於經常電源中斷後十秒內供電,使其所有功能可依序自動恢復運轉。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醫院裡病患診療要用到的照明、用電設備或器具,只要是接到「重要電力系統」的,必須依第625、626條把回路分成兩類:安全回路(safety branch)緊要回路(critical branch)

而這兩類回路都要接到備用電源(發電機等),當市電(經常電源)中斷後,備用電源必須在 10 秒內完成供電,讓所有功能依預定順序自動恢復運轉。

實務重點

  • 分類是強制的:重要電力系統下的診療用電不能混成一條,要切成安全回路與緊要回路兩個系統,各自的範圍與內容看第625、626條。
  • 10 秒切換是硬指標:備用電源從市電中斷到送電完成,限定在 10 秒內。這直接決定發電機的起動、升速、ATS(自動切換)動作時序設計。
  • 自動恢復、依序運轉:不是人工去合閘,而是市電掉了之後系統自動偵測、自動起動備源、自動切換、自動依序帶載恢復。設計時要把負載分段投入的順序與時序規劃清楚,避免一次帶滿造成發電機過載或電壓驟降。

注意事項

  • 安全回路與緊要回路的具體涵蓋範圍本條沒寫,務必對照第625、626條界定,避免該進安全回路的設備被漏掉。
  • 10 秒是上限,設計與調試時要做實測驗證(市電斷電到負載恢復供電的實際時間),不能只看廠商標稱值。
  • 自動切換的時序、ATS 動作邏輯、發電機起動程序要整合驗證,確保「所有功能」都能恢復,而非只恢復部分回路。
  • 本條僅就分類與切換時間要求作規定,其餘佈線、回路獨立性等細節仍須回到相關條文一併檢視。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