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60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以一百十伏特及二百二十伏特單相三線供電之單一住宅,其進屋線或幹線之導線安培容量達一百安培以上者,進屋線或幹線之負載計算得適用表六○規定之需量因數,且中性線負載計算得適用前條規定。 表六○規定之其他負載計算應包括下列規定: 一、每一個二十安培之小型用電器具分路以一千五百伏安計算。 二、一般照明及插座以每平方米三十三伏安計算。 三、固定式用電器具、電爐、嵌入式蒸烤箱及烹飪用電器具以銘牌標示之額定計算。 四、電動機及低功率因數器具以千伏安計算。 五、適用第五十四條但書規定負載不同時使用者,以選用下列最大負載計算: (一)空調設備負載。 (二)中央電暖器負載之百分之六十五。 (三)少於四具之個別操作電暖器負載之百分之六十五。 (四)四具以上之個別操作電暖器負載。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是「單一住宅」用電負載計算的簡化路徑。當你的住宅是 110V/220V 單相三線供電,而且進屋線或幹線的導線安培容量達到 100A 以上時,就可以套用表六○的需量因數來算負載,中性線則沿用前條(第59條)的算法。

簡單說:法規承認住宅內各種負載不會同時滿載運轉,所以允許用需量因數打折計算,避免進屋線、幹線被算得過大、過度設計。

實務重點

適用前提要同時滿足三項:

  • 用電型態為 110V 及 220V 單相三線供電
  • 對象為單一住宅
  • 進屋線或幹線導線安培容量達 100A 以上

表六○的「其他負載」計算,原文逐項規定:

  1. 每一個 20A 小型用電器具分路,以 1500VA 計算(不是看實際用多少,是每路固定灌 1500VA)。
  2. 一般照明及插座,以樓地板面積每平方米 33VA 計算。
  3. 固定式用電器具、電爐、嵌入式蒸烤箱、烹飪用電器具,依銘牌額定計算。
  4. 電動機及低功率因數器具,以 kVA(千伏安)計算,注意是伏安不是瓦特,要把功因納入。
  5. 屬於第54條但書「負載不同時使用」的情況,取下列項目中的最大值單獨計入即可,不需累加:
    • 空調設備負載
    • 中央電暖器負載的 65%
    • 少於 4 具的個別操作電暖器負載的 65%
    • 4 具以上的個別操作電暖器負載(無折扣)

注意事項

  • 門檻要先確認:未達 100A 或非單相三線住宅,就不能走這條的需量因數簡化路徑,要回到一般計算方式。
  • 第5項的精神是「冷暖不同時開」,所以空調與電暖只取較大者;個別操作電暖器是否到 4 具,決定要不要打 65% 折扣,計算前要先數清楚台數。
  • 第3項務必抄銘牌額定,不要自己估,嵌入式蒸烤箱、電爐這類大負載抄錯會直接影響幹線選定。
  • 中性線計算引用前條(第59條),這條本身沒寫中性線需量規則,記得回去對照第59條,不要在此條臆測中性線折減比例。
  • 本條為負載計算規定,算出來的結果是用來選定進屋線/幹線導線與過電流保護的依據,計算偏小會造成導線過載,務必逐項核對表六○與相關引用條文。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 表六○ 獨棟住宅場所負載之需量因數 檢視 PDF ↗
    展開結構化表格
    負載需量因數 (%)
    空調設備及冷氣機 (包括熱唧筒壓縮器)l00
    中央電暖器65
    少於四具之個別操作電暖器65
    所有其他負載之首l0 kW100
    其他負載之剩餘部分40

    結構化內容由官方 PDF 自動解析,合併儲存格以空格呈現;以官方 PDF 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