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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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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飛機棚庫地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裝設於飛機棚庫地面下之所有配線與設備,應符合第一類第一種場所或1區規定;其配線若位於地窖、窪坑或管溝處,應設有洩水設施,以免積水。 二、裝設於飛機棚庫地面下之連續管槽內應視為第一類場所或0區、1區、2區。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專門講飛機棚庫「地面以下」的電氣配線怎麼做。飛機棚庫地面下因為容易累積航空燃油揮發的可燃蒸氣(比空氣重會往低處沉),所以條文把地面下空間直接拉高到危險場所等級來規範。

  • 第一款:棚庫地面下的所有配線與設備,要按「第一類第一種場所(或1區)」的等級施作;如果配線經過地窖、窪坑、管溝這類低凹處,必須設排水設施避免積水。
  • 第二款:埋在地面下的「連續管槽」內部,要當作第一類場所(0區、1區、2區)來看待。

實務重點

  1. 地面下=危險場所:可燃蒸氣比空氣重,會沉積在地面下的坑溝、地窖中,所以這些空間的防爆等級要拉到第一類第一種(1區)的標準來設計配線與設備(防爆型管件、密封配件等依第一類第一種場所相關條文辦理)。
  2. 洩水設施是硬性要求:凡是地窖、窪坑、管溝這種會積水的低點,一定要設排水。積水不只造成設備泡水,也會在管槽內形成蒸氣與凝水的累積空間。
  3. 連續管槽視為危險場所:埋設於地面下的連續管槽,其內部空間本身就被視為第一類場所(涵蓋0、1、2區),代表管槽內部的封塞、密封與防爆處理不能省略,等同把蒸氣可能進入的路徑全程當危險區管理。

注意事項

  • 本條只規範「地面下」配線;地面上的棚庫配線分區另有其他條文,不要混用。
  • 「應符合第一類第一種場所或1區規定」的具體施工要求(密封、管件、設備防爆型式)要回到第一類場所的相關條文落實,本條只是指定其適用等級。
  • 洩水設施與管溝走向要在設計階段就確定,避免完工後低點積水無法排除。
  • 連續管槽的封塞點位置要規劃,防止可燃蒸氣沿管槽竄流到其他區域。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