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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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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適用於第一類場所之防爆(XP)型設備及配線,不適用於第二類場所。但該設備標示適用第二類場所者,不在此限。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防爆型(XP,Explosion-Proof)設備是針對「第一類場所」(可燃性氣體、蒸氣環境)設計的,原則上不能直接拿到第二類場所(可燃性粉塵環境)使用。除非該設備本身的標示上明確寫了「適用第二類場所」,才可以用在粉塵環境。

實務重點

  • XP 型 = 第一類場所專用:防爆型設備的設計邏輯是耐受內部爆炸並防止火焰外傳,對應的是氣體/蒸氣類危險場所。
  • 第一類 ≠ 第二類:氣體環境與粉塵環境的危害機制不同(粉塵會堆積、覆蓋、悶燒、影響散熱),所以為氣體設計的 XP 設備不能想當然耳地套用到粉塵場所。
  • 看標示認證:唯一的例外是設備銘牌/標示上有明確標註可適用第二類場所,此時才放行。選用時要實際確認設備上的標示文字,不能只憑「它是防爆的」就判定通用。

注意事項

  • 設計與驗收時,把「場所分類(第一類/第二類)」和「設備標示適用範圍」逐一比對,兩者要相符。
  • 粉塵場所若誤用僅標示第一類的 XP 設備,可能因粉塵堆積導致散熱不良或表面溫度過高而引燃,屬實質安全風險。
  • 採購階段就要把適用場所列入規格,避免到現場才發現標示不符需退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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