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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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插座出線口應裝設於分路,並符合第四十六條至第四十八條及下列規定:
一、插座裝設於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分路應採用接地型,且僅能裝設於符合其額定電壓及額定電流之電路。但符合第四十九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插座及可撓軟線連接器配有設備接地導線之接點者,其接點應連接至設備接地導線。
三、插座及可撓軟線連接接頭之接地接點,應連接至其電源電路之設備接地導線分路配線應有設備接地導線連接至插座或可撓軟線連接接頭之設備接地接點。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定插座出線口的裝設要求:插座必須接在「分路」上,並且要同時符合第46~48條(分路相關規定)的要求。核心精神有兩點——用對額定的接地型插座,以及設備接地導線要確實接到插座的接地接點。
實務重點
接地型插座(第一款):裝在 15A 或 20A 分路上的插座,一律要用接地型(即帶接地極的插座,俗稱有第三孔/地線端子的插座)。而且插座只能裝在與其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相符的電路上——例如插座額定不能低於分路的負載條件而硬接,避免插座超載使用。例外是符合第49條者(請回查第49條的特定情形)。
接地接點要確實接線(第二、三款):只要插座或可撓軟線連接器(連接頭)本身配有「設備接地導線接點」,這個接點就必須實際連接到設備接地導線,不能空接、不能只裝不接。第三款進一步要求:分路配線本身要有設備接地導線一路拉到插座/連接頭的接地接點,形成完整的接地路徑。
注意事項
- 不能只裝接地型插座卻不拉地線:很多現場誤區是換了三孔插座,但分路根本沒有接地導線到位,等於假接地。本條第三款明文要求分路配線要備有設備接地導線連到接地接點。
- 額定要匹配:選插座時確認其額定電壓/電流與所在分路一致,15A/20A 分路尤其要注意。
- 連動條文:本條與第46~48條(分路)、第49條(例外)綁在一起,設計與查核時要一併翻閱,不能單看本條。
- 接地接點的連接品質(端子鎖固、導線連續性)攸關漏電保護是否有效,施工後建議做接地連續性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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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