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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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金屬電纜架之接地及搭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金屬電纜架不得作為設備接地導線使用。
二、金屬電纜架搭接至接地系統應採用二十二平方毫米搭接導線。
三、金屬電纜架系統連接處或機械性中斷處應以搭接導線或接地銅片將兩區段之電纜架,或電纜架與分接之金屬導線管或設備間加以搭接。電纜架區段搭接導線線徑或接地銅片截面積不得小於二十二平方毫米。電纜架與分接之金屬導線管或設備之搭接導線線徑應為二十二平方毫米或依表九三~二規定選用。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金屬電纜架(cable tray)本身怎麼接地、各段之間怎麼搭接」。重點是:電纜架是放電纜用的金屬構件,它本身要接地保護,但不能拿它當作設備接地導線(EGC)來用。各段電纜架之間、以及電纜架與分接出去的金屬管或設備之間,都要用搭接導線確實連起來,確保整套金屬系統等電位、故障時能可靠導通。
實務重點
電纜架不得當設備接地導線(第一款)
- 電纜架是支撐結構,接頭螺栓、轉接段的電氣連續性無法保證,所以法規明文禁止把它當成回路的設備接地導線。設備接地仍要另拉專用接地導線。
搭接至接地系統用 22 平方毫米(第二款)
- 整個電纜架系統要連到接地系統時,搭接導線採 22 mm²。
接續處/機械性中斷處要搭接(第三款)
- 電纜架在「連接處」或「機械性中斷處」(例如分段、轉彎、伸縮縫、跨越障礙斷開的地方)電氣連續性會中斷,必須用搭接導線或接地銅片把兩段橋接起來。
- 段與段之間搭接:導線線徑或接地銅片截面積 不得小於 22 mm²。
- 電纜架與分接出去的金屬導線管或設備之間搭接:搭接導線 22 mm²,或依表九三~二選用。
注意事項
- 設計時把電纜架的接地導線與回路的設備接地導線分開規劃,不要想用電纜架省一條 EGC。
- 現場最容易漏的就是機械性中斷處:分段、轉角、伸縮縫處若只靠結構件互搭,螺栓鏽蝕或鬆動後電氣連續性會喪失,務必補上搭接導線或接地銅片。
- 22 mm² 是本條明列的最小規格,與分接金屬管/設備搭接時若條件不同,要回去查表九三~二依規定選用,不要一律套 22 mm² 了事。
- 搭接導線兩端的接點要確實壓接/鎖固、做好防鬆與防腐,避免接觸電阻過高使搭接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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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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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結構化表格
過電流保護裝置 之安培額定 (A) 銅導線線徑 單線 (mm) 絞線 (mm2) 20以下 1.6 2.0 30以下 2.0 3.5 60以下 - 5.5 100以下 - 8 200以下 - 14 400以下 - 22 600以下 - 38 800以下 - 50 1,000以下 - 60 1,200以下 - 80 1,600以下 - 100 2,000以下 - 125 2,500以下 - 150 3,000以下 - 200 4,000以下 - 250 5,000以下 - 325 6,300以下 - 400 註:1.移動性用電器具之設備接地導線與電源線共同置於可撓導線管或電纜內者, 得與電源線同等線徑。 2.變壓器二次側設備接地導線線徑得依變壓器二次側額定電流選用。 結構化內容由官方 PDF 自動解析,合併儲存格以空格呈現;以官方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