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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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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建築物外之地下配線應採用電纜穿入管路或管溝方式裝設,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埋設於地下之電纜及其連接,應具有防潮性。 二、以管路裝設者,其埋設深度應符合表三○三規定。 三、建築物地下埋設電纜時,應將電纜穿入導線管內,並延伸至建築物牆外。 四、MI電纜由地下引出地面時,應以配電箱或導線管保護,保護範圍至少為地面以上達二‧五米及地面以下達四百六十毫米。 五、纜線引出: (一)地下線路與架空線路連接,其露出地面之纜線應裝設於不會妨礙交通之位置。 (二)若纜線裝設於人員可能觸及或易受損傷之場所者,應採用金屬導線管或非金屬導線管防護。 六、回填料: (一)不得含有大塊岩石、鋪路材料、煤渣、大塊或尖角物料或腐蝕性材料。 (二)管路或管溝之溝底應平滑搗實,並應於管路上方覆蓋砂粒、加標示帶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防護其免遭受外力損傷。 七、水氣會滲入帶電部分之導線管一端或兩端,應加以封塞。封塞材料應為可與電纜之絕緣、遮蔽或其他元件密封者。備用或未使用之導線管應加以密封。 八、纜線引上之地下裝置連接至導線管或其他管槽終端時,應有整套型封塞之套管或終端配件。具有外力保護特性之密封護套,得替代上列套管。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管的是「建築物外的地下配線」要怎麼埋、怎麼接、怎麼引出地面。核心原則就一句話:地下電纜不是直接埋土裡,而是要穿管路或走管溝,並做好防潮、防外力、防水氣這三件事。

實務重點

  1. 裝設方式:建築物外的地下配線一律走電纜穿管路或管溝,不准裸纜直埋。
  2. 防潮(第一款):埋在地下的電纜本體與其接續點都要具防潮性。地下環境長期潮濕,接頭是最容易進水失效的地方,務必用防潮型接續料件處理。
  3. 埋設深度(第二款):以管路裝設者,深度依「表三○三」辦理。實際施工要去查該表對應的線路型式與場所,本條文未列出具體數字。
  4. 穿牆引入(第三款):建築物地下埋設電纜時,電纜要穿在導線管內,並延伸到建築物牆外,避免電纜在穿牆段裸露受損或受牆體應力。
  5. MI電纜引上保護(第四款):MI電纜從地下引出地面時,要用配電箱或導線管保護,保護範圍是地面以上2.5米、地面以下460毫米。這段是人員與機具最容易碰撞、踢到的高度區間,所以強制機械保護。
  6. 纜線引出位置(第五款)
    • 地下與架空線連接、露出地面的纜線,要裝在不妨礙交通的位置。
    • 凡是人員可能觸及或易受損傷處,要用金屬或非金屬導線管防護。
  7. 回填料(第六款):回填不得含大塊岩石、鋪路料、煤渣、大塊或尖角物、腐蝕性材料——這些會刺破或腐蝕電纜外被。溝底要平滑搗實,管路上方要覆砂、加標示帶或同等方法,防外力(如日後開挖)損傷。
  8. 管端封塞(第七款):水氣可能滲入帶電部分的導線管,端部要封塞,封塞材料要能與電纜的絕緣、遮蔽等元件密封。備用或未使用的導線管也要封。
  9. 引上終端封塞(第八款):地下裝置引上接到導線管或管槽終端時,要用整套型封塞套管或終端配件;具外力保護特性的密封護套可替代套管。

注意事項

  • 深度一定要回去查表三○三,不要憑印象施工。
  • 第四款的2.5米/460毫米是條文明列數值,MI電纜引上保護段要照做,量測基準是地面線。
  • 防潮(接頭)、防水氣(管端封塞)、防外力(回填料與覆蓋標示帶)是這條的三大失效防線,竣工查驗時這幾項最常被抓。
  • 標示帶的作用是提醒未來開挖者下方有電纜,覆砂與標示帶屬於被動保護,務必落實。
  • 備用空管也要封塞,現場常被忽略——空管反而是水氣與小動物進入管系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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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表圖
  • 表三○三 低壓管路最小埋設深度 檢視 PDF ↗
    展開結構化表格
    埋設深度( 線路地點配線方法 mm)厚金屬導線管註2非金屬導線管
    道路、街道及停車場600600
    住宅場所範圍內車道、建築物外停車位450450
    不屬上列欄位之其他場所150450
    註:1.最小埋設深度指導線管上緣與地面之最小距離。 2.以金屬導線管埋設者,其管材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 3.以非金屬導線管埋設者,得直埋而不加保護板。 4.若無法達到本表規定之深度者,導線管應採用厚度 50 mm 以上之混凝土板覆 蓋,或同等強度之鋼筋混凝土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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