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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5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蓄電池端子至鄰近接線盒之連接得採用六十平方毫米以上可撓電纜。蓄電池與單電池間之連接亦得採用可撓電纜。其採用之可撓電纜應具防潮性。 細絞可撓電纜應僅連接至端子、接線片、配電裝置或連接接頭,且符合第二十三條規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蓄電池組的「接線方式」。因為電池端子常因充放電、震動或維護需要拆裝,所以原文允許在兩個地方用「可撓電纜」(軟性、可彎曲的電纜):

  1. 電池端子到鄰近接線盒:可採用 60 平方毫米以上 的可撓電纜。
  2. 電池與單電池(cell)之間的串接:也可以用可撓電纜。

但有兩個附帶條件:可撓電纜要具防潮性;如果用的是細絞可撓電纜,只能接到端子、接線片、配電裝置或連接接頭,且要符合第 23 條規定。

實務重點

  • 為什麼准用可撓電纜:電池室的連接點需要經常維護、更換電池或承受微量位移與震動,硬質導線在反覆受力下容易在端子處疲勞斷裂,可撓電纜能吸收這些位移。
  • 60 平方毫米的門檻:原文針對「端子到接線盒」這段明確規定截面要 60 mm² 以上,意味著這段是主幹載流路徑,要有足夠導體截面承受蓄電池的大電流(電池系統短路電流通常很可觀),避免過熱。
  • 防潮性要求:電池室常有電解液氣體、濕氣與腐蝕環境,電纜絕緣與外被必須能耐潮,否則絕緣劣化會造成漏電或短路。
  • 細絞可撓電纜的端接限制:細絞線(很多細股絞合)柔軟但每股很細,不能隨意壓接或散接,原文要求只接到端子、接線片、配電裝置或連接接頭這類「有正規端接機構」的地方,並要符合第 23 條(導線終端/連接的相關規定),確保壓接可靠、接觸電阻低,避免鬆脫發熱。

注意事項

  • 「60 平方毫米以上」是原文明定的最小值,設計時還要依實際電池系統的電流與短路容量另行校核,不可只看這個下限。
  • 細絞線端接務必使用相容的端子/接線片並正確壓接,散股或夾不確實是電池室發熱起火的常見原因。
  • 防潮性需從電纜選型(絕緣與外被材質)與端接密封一併考量,光選對電纜、端子處進水一樣失效。
  • 第 23 條的具體要求需回去查該條原文,本條僅作引用,不在此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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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