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250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可調速驅動系統隔離設備得裝設於轉換設備之電源側,其額定不得小於轉換單元額定輸入電流一‧一五倍。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是針對「可調速驅動系統(VFD/變頻驅動)」的隔離設備(隔離開關/斷路裝置)裝設位置與額定的規定。

重點兩件事:

  1. 裝設位置:隔離設備「得」裝在轉換設備(變頻轉換單元)的電源側(輸入側),也就是進線端。
  2. 額定下限:這個隔離設備的額定不得小於轉換單元額定輸入電流的 1.15 倍

實務重點

  • 隔離設備裝在電源側,是為了在維修、檢查變頻器時,能從上游把電源切斷、做安全隔離。
  • 為什麼要 ×1.15?變頻器輸入側電流並非乾淨的正弦波,含有諧波成分,實際發熱與有效電流會比標稱值高;保留 1.15 倍裕度,避免隔離設備長期在臨界載流下運轉而過熱、誤動作或壽命縮短。
  • 計算基準是「轉換單元的額定輸入電流」,不是輸出電流、也不是電機額定電流,選型時要看對轉換單元銘牌或規格書上的輸入電流值。

注意事項

  • 條文用「得」字,表示這是允許的裝設方式之一(電源側),選擇此配置時就必須滿足 1.15 倍的額定要求。
  • 1.15 是本條明訂的下限倍數,選型可往上取整到標準額定值,但不可低於此計算結果。
  • 隔離設備的額定要與上游保護協調、線路載流量一併檢視,本條只規範隔離設備相對於輸入電流的最低額定,其餘保護配合仍需依相關條文辦理。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