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242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下列型式之機器應有速率限制裝置或其他速率限制設施: 一、他激直流電動機。 二、串激電動機。 三、當電流逆向或減載時,於直流側可能超速驅動之電動發電機組及換流機。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裝設分離速率限制裝置或設施: 一、機器、系統或負載及機械連接之固有特性可安全限制速度。 二、機器由合格人員手動控制。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會飛車(超速)的馬達/旋轉機」要加速率限制裝置。有些電動機天生在輕載或失磁時轉速會一路衝高,可能機械解體甩出,所以規則點名三種高風險型式必須裝速限保護。

三種點名對象

  1. 他激直流電動機:激磁由外部獨立供電。一旦激磁回路斷線(失磁),磁通驟降,馬達為維持轉矩會狂飆轉速,是典型的飛車情境。
  2. 串激電動機:激磁繞組與電樞串聯,負載愈輕轉速愈高。空載時轉速可能高到破壞自身,因此絕對不能讓它在無載狀態下運轉。
  3. 電流逆向或減載時,於直流側可能超速的電動發電機組及換流機:當功率方向反轉或負載突然減輕,直流側驅動端可能反過來把機組拉到超速。

免裝的兩種情形

  • 固有特性可安全限速:機器本身、整個系統、負載或機械連接的天生特性就能把轉速壓住(例如負載永遠存在、機械上有限制),就不必再額外加分離的速限裝置。
  • 合格人員手動控制:由合格人員全程手動操控,由人來防止超速。

實務重點

  • 設計串激/他激直流馬達時,要把「失磁保護」「空載飛車」當成必須處理的故障情境,速率限制裝置就是這個用途。
  • 「速率限制裝置或其他速率限制設施」原文沒限定形式,可以是電氣式速限、機械限速器,或系統層級的保護邏輯,重點是能在超速前安全限制轉速。
  • 電動發電機組/換流機要特別評估潮流反向與卸載瞬間的動態,這是它被點名的原因。

注意事項

  • 走「免裝」這條路前,要能明確論證固有特性確實能安全限速,或確實由合格人員手動控制;不能用「應該不會超速」帶過。
  • 「合格人員手動控制」這條免除是把安全責任交給人,自動化或無人值守場合不適用此免除依據。
  • 本條未給定具體轉速門檻或裝置規格,實際整定值須依機器額定與製造商資料另行確認。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