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6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電動機控制線路(W3)之過電流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動機控制線路由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之負載側分接,作為連接至該分路電動機之控制用,其過電流保護應符合本條規定。引接至控制線路之分接導線,不得視為分路,並應由該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或另裝設保護裝置,加以保護。
二、導線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動機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未能依第二目規定提供保護者,應裝設個別過電流保護裝置,其安培額定不得大於表二三六第一欄規定值。
(二)導線得以電動機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保護。導線在控制設備封閉箱體內者,其過電流保護裝置安培額定不得大於表二三六第二欄規定值。導線延伸出控制設備封閉箱體外者,其過電流保護裝置安培額定不得大於表二三六第三欄規定值。
(三)消防幫浦電動機或類似設備之控制線路僅能有短路保護,或以電動機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保護。
(四)單相變壓器二次側僅有單一電壓二線式供電之導線,得以變壓器一次側之過電流保護裝置保護,惟該保護不大於表二三六規定二次側導線過電流保護裝置之最大安培額定與二次側對一次側電壓比相乘之值。變壓器二次側導線除二線式外,不得由一次側過電流保護裝置保護。
三、裝有控制變壓器者,其控制線路之過電流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控制變壓器應依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裝設過電流保護裝置。
(二)額定容量小於五十伏安之控制變壓器為電動機操作器之一部分,且裝設於電動機操作器封閉箱體內者,得以一次側過電流保護裝置或其他內建式保護裝置加以保護。
(三)控制變壓器一次側額定電流小於二安培者,其一次側電路得採用安培額定不大於一次側額定電流五倍之過電流保護裝置。
(四)消防幫浦電動機或類似設備之控制線路在開路時有導致危險之虞者,得省略過電流保護裝置。
四、電動機控制電路之一條導線被接地者,於電動機控制器遠端之控制電路發生接地故障時,控制電路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不能啟動電動機。
(二)不可旁路手動操作停機裝置,或不可旁路自動安全停機裝置。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電動機控制線路(W3)」的過電流保護怎麼做。控制線路指的是從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負載側分接出來、用來操作該分路電動機的控制用導線(不是動力主回路)。
重點觀念:這種分接出來的控制導線不算分路,但仍然必須被保護——要嘛靠原本的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罩住它,要嘛另外加裝專屬保護裝置。配多大的安培額定,要查「表二三六」,分三種情境(第一欄、第二欄、第三欄)對應不同保護方式與導線位置。
實務重點
導線保護兩條路(第二款)
- 若電動機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無法依規定罩到控制導線 → 必須個別裝設過電流保護,額定不得大於表二三六第一欄值。
- 若可由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保護:
- 導線在控制設備封閉箱體內 → 額定不得大於表二三六第二欄值。
- 導線延伸到封閉箱體外 → 額定不得大於表二三六第三欄值(出箱體後通常給的容許值不同,設計選額定時要看導線實際走在箱內還箱外)。
消防幫浦類控制線路(第二款第三目、第三款第四目)
- 控制線路僅能有短路保護,或由電動機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保護。
- 若控制線路開路會造成危險(消防泵停不下來更糟)→ 控制變壓器的過電流保護得省略。這是「可用性優先於設備保護」的特例。
變壓器一次側保護二次側導線(第二款第四目)
- 只有「單相變壓器二次側、單一電壓、二線式」的導線,才可以用一次側過電流保護來保護二次側導線。
- 換算上限:一次側保護值不得大於〔表二三六規定的二次側導線最大額定 × (二次側對一次側電壓比)〕。
- 除二線式以外,二次側導線一律不准用一次側保護裝置來保護——多線式無法靠一次側電流正確反映二次側各分支故障。
控制變壓器(第三款)
- 原則上控制變壓器要依第二六七條裝過電流保護。
- 容量小於 50 VA、屬於電動機操作器一部分且裝在操作器封閉箱體內者 → 可用一次側保護或內建保護。
- 一次側額定電流小於 2 安培者 → 一次側可採用不大於「一次側額定電流 5 倍」的過電流保護裝置。(小電流變壓器啟動湧流相對大,故給到 5 倍的放寬。)
接地故障下的安全動作(第四款)
- 當控制電路有一條導線是被接地的,若在電動機控制器遠端發生接地故障時,電路設計必須做到:
- 不能誤啟動電動機。
- 不可旁路(短接掉)手動停機鈕或自動安全停機裝置。
- 這是防止「一個接地故障就讓設備自己跑起來、或讓停機鈕失效」的人身安全要求,配線時停機接點與接地線的相對位置要特別注意。
- 當控制電路有一條導線是被接地的,若在電動機控制器遠端發生接地故障時,電路設計必須做到:
注意事項
- 安培額定的選定一律以表二三六為準,並先釐清三件事:保護是用個別裝置還是分路裝置、導線在箱內還箱外、是不是消防幫浦類特例。
- 分接出來的控制導線「不是分路」但「一定要有保護」,不要誤以為它免保護。
- 消防幫浦類的「省略保護/僅短路保護」是特例邏輯,不可套用到一般電動機控制線路。
- 一次側保護二次側導線的條件很嚴(單相、單電壓、二線式),多線式直接排除,設計時別省這顆二次側保護。
- 第四款的接地故障安全動作屬於人身安全核心,控制回路設計與配線完成後應實際驗證停機功能在接地故障情境下仍有效。
- 具體數值與電壓比換算請逐項對照表二三六與第二六七條原文,本條文未列出表中各欄具體數字。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
展開結構化表格
最大安培額定 (A) 控制線路 導線線徑 (mm2) 第一欄 (提供個別保護) 由電動機分路保護裝置保護 第二欄 (封閉箱體內導線) 第三欄 (延伸出封閉箱體外 之導線) 1.25 10 40 10 2.0 (註1) 100 45 3.5 (註1) 120 60 5.5 (註1) 160 90 超過5.5 (註1) (註2) (註3) 註:1.依第二十五條規定之導線安培容量選用。 2.以60℃絕緣物導線安培容量之4倍選用。 3.以60℃絕緣物導線安培容量之3倍選用。 結構化內容由官方 PDF 自動解析,合併儲存格以空格呈現;以官方 PDF 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26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