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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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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除固定式電暖器外,中央電暖器應以專用分路供電。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與電暖器結合之幫浦、閥、加濕器或靜電空氣清淨器等輔助設備得連接於同一分路。 二、與空調設備永久性連接之中央電暖器得共接於同一分路。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一般

白話摘要

中央電暖器(集中式供暖系統)原則上要拉一條專用分路來供電,不能跟其他負載共用。固定式電暖器則不受此限。

例外有兩種情況可以共用同一分路:

  1. 電暖器本身的輔助設備(幫浦、閥、加濕器、靜電空氣清淨器)可接在同一分路上。
  2. 空調設備永久性連接的中央電暖器,可與該空調共接同一分路。

實務重點

  • 「中央電暖器」屬於大功率、長時間運轉的負載,獨立分路可避免與其他電器互相干擾、跳脫,也利於過電流保護的設計與選定。
  • 例外一的精神:跟主機是「一套系統」的輔助組件(驅動水流的幫浦、控制流量的閥、加濕、清淨等),本來就跟著主機一起動作,視為同一負載群組,所以允許同分路。
  • 例外二的精神:當電暖器與空調是「永久性連接」成一體(例如冷暖一體的中央空調系統),兩者運轉邏輯整合,可共用分路。

注意事項

  • 判斷能否共路的關鍵在於是否屬於與電暖器結合與空調永久性連接;臨時插接、可移動或獨立運轉的設備不適用例外,仍須走專用分路。
  • 即使適用例外可共路,分路的過電流保護與導線載流量仍須依各負載合計值正確設計(本條未給數值,須回到相關載流量與保護條文計算)。
  • 「固定式電暖器」被排除在強制專用分路之外,設計時要先確認設備屬於固定式、中央式或一般電暖器,分類不同規定就不同。
  • 本條僅規範分路歸屬,不代表免除其他接地、保護、線徑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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