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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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除固定式電暖器外,中央電暖器應以專用分路供電。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與電暖器結合之幫浦、閥、加濕器或靜電空氣清淨器等輔助設備得連接於同一分路。
二、與空調設備永久性連接之中央電暖器得共接於同一分路。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一般
白話摘要
中央電暖器(集中式供暖系統)原則上要拉一條專用分路來供電,不能跟其他負載共用。固定式電暖器則不受此限。
例外有兩種情況可以共用同一分路:
- 電暖器本身的輔助設備(幫浦、閥、加濕器、靜電空氣清淨器)可接在同一分路上。
- 與空調設備永久性連接的中央電暖器,可與該空調共接同一分路。
實務重點
- 「中央電暖器」屬於大功率、長時間運轉的負載,獨立分路可避免與其他電器互相干擾、跳脫,也利於過電流保護的設計與選定。
- 例外一的精神:跟主機是「一套系統」的輔助組件(驅動水流的幫浦、控制流量的閥、加濕、清淨等),本來就跟著主機一起動作,視為同一負載群組,所以允許同分路。
- 例外二的精神:當電暖器與空調是「永久性連接」成一體(例如冷暖一體的中央空調系統),兩者運轉邏輯整合,可共用分路。
注意事項
- 判斷能否共路的關鍵在於是否屬於與電暖器結合或與空調永久性連接;臨時插接、可移動或獨立運轉的設備不適用例外,仍須走專用分路。
- 即使適用例外可共路,分路的過電流保護與導線載流量仍須依各負載合計值正確設計(本條未給數值,須回到相關載流量與保護條文計算)。
- 「固定式電暖器」被排除在強制專用分路之外,設計時要先確認設備屬於固定式、中央式或一般電暖器,分類不同規定就不同。
- 本條僅規範分路歸屬,不代表免除其他接地、保護、線徑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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