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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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住宅場所或其他場所內用電器具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一般
白話摘要
這條是本節(用電器具配線及保護)的適用範圍宣告條文。簡單講:不管是住宅場所,還是其他類型的場所,只要裡面有「用電器具」,它的配線怎麼接、保護怎麼做,就得照這一節後面的規定走。
實務重點
- 這是一條開章定位性質的條文,本身不含任何具體數值或施工方法,真正的技術要求在本節後續各條。
- 條文點名兩類場所:「住宅場所」與「其他場所」,等於把適用對象拉到最廣——不分用途的場所內用電器具都涵蓋進來。
- 規範對象有兩塊:配線(器具如何引接電源、線路怎麼布設)與保護(過電流、短路等保護措施)。
注意事項
- 看到這條不要急著找做法,它只是告訴你「接下來的條文適用在哪」。實際設計與施工的數字、做法要往本節後面的條文查。
- 設計時先確認你處理的器具落在本條範圍內,再依本節對應條文逐項套用配線與保護要求,避免漏掉適用條款。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