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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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展示窗內之照明燈具不得裝用外部配線之型式。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展示窗(櫥窗、展示櫃)裡面的照明燈具,不可以使用「外部配線型式」的燈具。也就是說,燈具的導線、接線不能裸露在燈具外部直接走明線,必須採用配線收納在燈具本體內部的型式。
為什麼這樣規定
展示窗是封閉或半封閉的空間,常有以下特性:
- 空間內可能堆放易燃的展示品、布料、包裝材料。
- 玻璃櫥窗內溫度容易累積,散熱差。
- 燈具經常變換位置、重新佈置,外露配線容易被拉扯、磨損。
外部配線型式的燈具,導線外露在外,容易因摩擦、扯動造成絕緣破損,進而短路、發熱引燃周邊展示物。要求採用配線在內部的型式,可降低導線受損與引燃火災的風險。
實務重點
- 選用展示窗照明時,挑選導線、接線端子收納於燈具本體內部的成品燈具。
- 不要為了便宜或方便,把一般明線式(配線外露)燈具裝進展示窗。
- 燈具更換、移位時,仍應確認配線收納完整,不要為了延長線路而把線拉出本體外。
注意事項
- 本條僅針對「展示窗內」的照明燈具型式作限制,是針對特定場所的安全強化規定。
- 條文未列具體型號或數值,重點在「型式」的選擇,採購與設計階段就要把關,避免施工後才發現燈具型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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