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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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高壓電容器及電容器組之過電流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容器組由多具電容器串聯或並聯組成者,每一具電容器應有個別之過電流保護裝置。
二、電容器組之過電流保護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符合前條第一款規定附裝熔線之負載啟斷開關。
(二)具有自動跳脫且有足夠啟斷容量之斷路器。
(三)高壓幹線已裝設隔離開關及斷路器者,其所屬各電容器組可採用附裝熔線之熔線鏈開關,或配裝熔線之隔離開關作過電流保護。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高壓電容器及電容器組過電流保護:電容器組由多具串/並聯組成者,每一具要有個別過電流保護。電容器組過電流保護要符合其一——附熔線負載啟斷開關(符合第 957 條第一款)、有自動跳脫且足夠啟斷容量的斷路器、或高壓幹線已裝隔離開關及斷路器者各電容器組採附熔線熔線鏈開關/隔離開關。
實務重點
- 每具電容器個別過電流保護。
- 電容器組保護三擇一(附熔線負載開關/斷路器/附熔線隔離開關)。
注意事項
- 「每具個別保護」確保單具故障時隔離該具而非全組失效,並防故障電容器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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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95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