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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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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五十伏特以上,低於六百伏特之交流電源系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接地: 一、專用於供電給熔解、提煉、回火或類似用途之工業電爐。 二、獨立電源供電系統僅供電給可調速工業驅動裝置之整流器。 三、由變壓器所供電之獨立電源供電系統,其一次側額定電壓低於六百伏特,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該系統專用於控制電路。 (二)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 (三)連續性之控制電源。 四、存在可燃性粉塵之危險場所運轉之電動起重機。 非接地系統電源處,或系統第一個隔離設備處應有標明非接地系統之耐久且明顯標識。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一般來說,50V 以上、低於 600V 的交流電源系統都應該接地。但本條列出四種「可以免接地」的例外情況,加上一個強制標識要求。簡單講:這條告訴你哪些特殊用途的系統可以做成「非接地系統(IT系統概念)」,以及做了之後現場一定要掛牌標明。

實務重點

適用電壓範圍:50V 以上、低於 600V 之交流電源系統。落在這個範圍且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得免接地:

  1. 工業電爐專用電源:專供熔解、提煉、回火或類似用途的工業電爐。這類爐體本身就是製程負載,接地反而可能干擾製程或造成雜散電流問題。
  2. 可調速驅動裝置整流器的獨立電源:獨立電源系統僅供電給可調速工業驅動裝置(變頻/調速)的整流器。
  3. 變壓器供電的控制電路獨立電源,但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 一次側額定電壓低於 600V;
    • 系統專用於控制電路;
    • 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
    • 屬連續性之控制電源。 → 重點是「不能斷電的控制迴路」,非接地系統第一次接地故障時不會立即跳脫,能維持製程連續性。
  4. 可燃性粉塵危險場所的電動起重機:在有可燃性粉塵的危險場所運轉的電動起重機。

強制標識要求:免接地不代表沒事就好。非接地系統的電源處,或系統第一個隔離設備處,必須設置「耐久且明顯」的標識,標明這是非接地系統。

注意事項

  • 這四種是「得免接地」的例外,不是鼓勵不接地;不在列舉範圍的系統仍應依規定接地。
  • 第三款是條件最嚴的一項,四個條件要「同時成立」才適用,缺一不可,尤其是「合格人員維修管理」與「連續性控制電源」這兩個常被忽略。
  • 標識務必做到「耐久」——不能用一張容易脫落褪色的貼紙交差,因為後續維修人員需要知道這是非接地系統,否則用接地系統的觀念去量測或施工會誤判,甚至危及安全。
  • 非接地系統第一次接地故障不會立即跳脫,這正是它能維持連續供電的優點,但也代表必須有接地故障偵測與管理機制(由合格人員監督),否則第二次故障就會釀成短路事故。標識的存在就是要提醒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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