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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9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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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用於儲能系統之監測器、控制器、開關、熔線、斷路器、電源轉換系統、變流器、變壓器及儲能組件等儲能設備,應為適用於儲能系統者。整套型儲能系統或套件型儲能系統,其單一儲能貨櫃、儲能單元或個別組件依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檢驗通過者,亦得裝用。 前項儲能設備之裝設、維護及相關配線、與其他電力電源互連,應由合格人員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儲能系統用的監測器、控制器、開關、熔線、斷路器、電源轉換系統、變流器、變壓器及儲能組件等設備,要適用於儲能系統。整套型/套件型儲能系統的單一貨櫃、單元或個別組件,依第 5 條第一項標準檢驗通過者亦可裝用。其裝設、維護、配線及與其他電源互連,須由合格人員辦理。

實務重點

  • 設備須適用於儲能;整套/套件型經標準檢驗即可。
  • 全程合格人員施作。

注意事項

  • 第 5 條為原文引用;儲能高能量密度+火災風險,設備適用性與合格人員是基本門檻。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