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3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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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現場發電設施:指在現場可持續發電之經常電源。
二、現場備用發電機:指在現場不持續發電,而作為替代電源用之發電設施。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一般
白話摘要
本節定義兩詞:現場發電設施(在現場可持續發電的經常電源)、現場備用發電機(在現場不持續發電、作為替代電源用的發電設施)。
實務重點
- 區別「經常電源(持續發電)」與「備用(替代電源)」兩種現場發電角色。
注意事項
- 純定義,搭配本節消防幫浦電源規定理解。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