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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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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人造水池之電動機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動機分路應採用厚金屬導線管、薄金屬導線管、PVC管或金屬被覆電纜配線裝設於建築物內部或屋頂者,得採用無螺紋金屬導線管配線。 二、電動機需採用可撓連接時,得採用液密型金屬可撓導線管或非金屬可撓導線管及管件配線。 三、電動機得採用長度九百毫米以下,終端為附接地型插頭之可撓軟線連接。 四、電動機應有表九三~二規定三‧五平方毫米以上之設備接地導線。 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雙重絕緣系統之人造水池幫浦,其雙重絕緣系統有接地裝置僅作為內部使用且不觸及該幫浦雙重絕緣外層之非帶電金屬部分者,該幫浦之配線應依第四章規定辦理。人造水池接地網已連接至電動機電路之設備接地導線者,其分路配線應符合前項規定。 供電給人造水池幫浦電動機之出線口,連接至單相二百五十伏特以下、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之分路,應裝設漏電啟斷裝置。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人造水池電動機配線:分路用厚/薄金屬導線管、PVC 管或金屬被覆電纜(建築內部或屋頂可用無螺紋金屬導線管);需可撓連接時用液密型金屬可撓或非金屬可撓導線管;亦可用長度 900 毫米以下、終端接地型插頭的可撓軟線。電動機要有表九三~二規定 3.5 平方毫米以上的設備接地導線。供電給幫浦電動機、接到單相 250 伏特以下、15 或 20 安培分路的出線口,須裝漏電啟斷裝置。雙重絕緣幫浦另有特別配線規定。

實務重點

  • 多種合規管材;可撓軟線 ≤900 mm + 接地型插頭。
  • 設備接地導線 ≥3.5 mm²(表九三~二)。
  • 幫浦電動機出線口(單相 ≤250V、15/20A)強制漏電啟斷裝置。

注意事項

  • 900 mm / 3.5 mm² / 250V / 15A / 20A、表九三~二為原文要求;雙重絕緣幫浦依第四章另辦。
  • 漏電保護是池泵防觸電命脈,不可省。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 表九三~二 用電設備單獨接地或用電設備與內線系統共同接地之設備接地導線線徑 檢視 PDF ↗
    展開結構化表格
    過電流保護裝置 之安培額定 (A)銅導線線徑
    單線 (mm)絞線 (mm2)
    20以下1.62.0
    30以下2.03.5
    60以下-5.5
    100以下-8
    200以下-14
    400以下-22
    600以下-38
    800以下-50
    1,000以下-60
    1,200以下-80
    1,600以下-100
    2,000以下-125
    2,500以下-150
    3,000以下-200
    4,000以下-250
    5,000以下-325
    6,300以下-400
    註:1.移動性用電器具之設備接地導線與電源線共同置於可撓導線管或電纜內者, 得與電源線同等線徑。 2.變壓器二次側設備接地導線線徑得依變壓器二次側額定電流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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