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819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儲水設施之所有用電設備或器具,除照明燈具外,應有能同時隔離所有非接地導線之可輕易觸及隔離設備,且位於該設備或器具處可視及範圍內,並距儲水設施內壁起算水平距離至少一‧五米。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儲水設施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照明燈具除外),都要有「可同時隔離所有非接地導線」的隔離設備,且該設備要可輕易觸及、位於設備可視及範圍內,並距儲水設施內壁水平至少 1.5 米。

實務重點

  • 隔離設備三要件:同時切斷所有非接地導線、可輕易觸及且看得到、距內壁 ≥1.5 m。
  • 照明燈具不受此條約束。

注意事項

  • 1.5 m 為原文數值;「可視及範圍內」是為了維護時確認確實斷電,位置不可藏到看不見處。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