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0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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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提供電力與控制作為電鍍、陽極處理、電解拋光及電解剝離等用途之電氣元件及其附屬設備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一般
白話摘要
本條界定「本節」適用範圍:供電與控制給電鍍、陽極處理、電解拋光、電解剝離等用途的電氣元件及其附屬設備之配線與裝設,都要依本節辦理。
實務重點
- 範圍涵蓋四類表面處理製程(電鍍/陽極處理/電解拋光/電解剝離)。
注意事項
- 範圍條文無施工數值;先確認製程屬於這四類,才套用後續電鍍專節規定。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