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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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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二台以上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由相同高壓電路操作者,以每台或每組設備為一個單位,應有高壓開關或隔離設備,並妥予封閉,或置於避免人員碰觸帶電部分處。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當你有兩台以上工業用或非醫療用X光設備,共用同一組高壓電路供電時,每一台(或每一組)設備都要各自配一個高壓開關或隔離設備,並且要妥善封閉,或安裝在人員碰不到帶電部位的位置。

簡單講:共用高壓電源時不能只靠一個總開關,每台設備要能「個別隔離」,且隔離點的帶電部分要做好防觸電保護。

實務重點

  • 適用對象:工業用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且為「二台以上由相同高壓電路操作」的情境。單台不在此條規範範圍。
  • 以台/組為單位:每一台或每一組設備配一個獨立的高壓開關或隔離設備。目的是維修、故障排除時,可以單獨切斷該台設備的高壓電源,而不必停掉整條高壓電路、影響其他設備。
  • 隔離功能:開關要能明確切斷高壓側,建立可見或可確認的斷電點,供維護人員確認帶電部已隔離。
  • 防觸電兩擇一:原文給兩種合規方式——
    1. 將高壓開關/隔離設備妥予封閉(加裝外殼、上鎖等遮蔽帶電部);或
    2. 安裝在人員無法碰觸帶電部分的位置(如高處、隔離室、圍籬內)。

注意事項

  • 設計階段就要確認每台設備的高壓分路與獨立隔離點,避免事後共用單一開關難以個別檢修。
  • 「妥予封閉」與「人員無法碰觸」是防止人員觸及高壓帶電部,施工時務必落實外殼遮蔽或物理隔離,並考量上鎖掛牌(LOTO)等維護程序的可操作性。
  • 本條僅規定要有隔離設備與防觸電配置,原文未指定開關型式、額定或間距,相關規格依設備高壓等級與其他相關條文另行決定,本條不另增數值。
  • 屬高壓帶電作業環境,隔離確認與防觸電是人身安全關鍵,設計與施工須嚴格把關。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